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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大风强降温天气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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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发[2009]233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大风强降温天气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建设局,建管(安监)站: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大风强降温天气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政办明电发 [2009]1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防灾 减灾 紧急 通知

抄 送: 本厅厅领导、有关处室、存档(2)

附件: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大风强降温天气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蒙古南下强冷空气影响,10月31日起到11月2日,全区将有一次大风强降温天气过程,全区有5级-6级偏北风,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四市的部分地区阵风可达7级-8级,并伴有沙尘天气,日平均气温下降10°C左右,吴忠市东部和石嘴山市大部降温幅度可达10°C以上。11月1日凌晨,预计全区最低气温-4°C-0°C;11月2日凌晨,预计全区最低气温-10°C? -7°C。为了妥善应对大风强降温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设施农业等防灾减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宣传指导群众做好应对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和信息手段,迅速将这次大风强降温天气过程及其对设施农业生产等不利影响宣传到广大农户,做到家喻户晓;及时引导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增强防范意识,高度重视防范工作,及时预防大风强降温对农作物、畜禽等造成损害。

二、紧急行动,积极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设施农业预防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干部和农技人员深入设施温棚和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加固棚膜、草苫和增加覆盖、加温等措施,防止大风揭膜、揭苫和冻害,对大风掀起或撕裂的棚膜,要及时进行固定和修复。中南部地区要对秋覆膜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压土加固等措施防止大风损坏地膜,确保覆膜质量。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经果林、畜禽防冻工作,努力把大风强降温过程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要防减并举,统筹抓好综合减灾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统筹兼顾,防减结合,扎实做好各类灾害的监测和防范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交通、公安部门要密切注意道路交通状况,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做好车辆疏导工作;水利部门要做好水利设施的安全检查,搞好预警预报,确保不出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通知企业停止高空施工作业,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部门要随时准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保证工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四、强化责任,确保防灾减灾取得实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即使掌握大风、冻害情况,加强统筹调度安排,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和措施到位,确保不出大问题。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各市、县(区)要严格督查,及时反馈情况,对因工作懈怠、落实不到位等出现问题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名单

自治区农牧厅、科技厅、水利厅、财政厅、公安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农垦局、农科院、供销社、气象局,宁夏电力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