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质安发[2014]11号
关于印发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聘用技术专家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加强我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适应不断变化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巡查工作需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将年富力强、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良好学术道德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站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中,经相关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并征得专家本人的同意,全区共申报494人,初审符合条件人员为252人,其中银川地区130人、石嘴山地区23人、吴忠地区20人、固原地区23人、中卫地区9人、检测商混企业47人。经总站研究,决定聘任符合条件的251人为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专家成员。聘期为五年,希望专家成员竭尽所能,为我区工程质量安全事业做出贡献。
附件: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技术专家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