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关于报送2014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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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建发[2015]06号

关于报送2014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质监站、安监站: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掌握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及查处违法违规情况,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将2014年度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填写附件表格并加盖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于2015年1月25日前报送自治区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联系人:陈晓育

联系电话:0951 - 5179595(传真)QQ1301074899

附件:

1.2014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2.2014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项目情况统计表

3.2014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形式情况统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