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发〔2017〕45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17〕53号)、《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冰雹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气防办发〔2017〕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迅速行动,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2017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要求,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和项目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带班责任制,依法履行法律责任和岗位职责要求,强化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对工程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及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跟踪整改台账,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可控。
二、突出重点,确保暑期汛期和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建筑施工安全
一是加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做好高温天气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和防汛工作,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隐患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做好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和市政管线深基槽工程施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治理。要严格落实排水措施,防止因雨水浸泡引起基础沉降、地基塌陷等事故灾害发生,积极做好积水排水设施和道路硬化,增强防汛排涝能力。
二是强化城市易涝点安全管理防范。落实城市排水防涝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建筑垃圾堆场、垃圾填埋场的管控,及时采取加固、防护等措施,防止坍塌、滑坡事故发生。对下凹式立交桥、铁路涵洞等易短时径流突增的地点,要设置醒目警示标记,有条件的应布设水位实时监控设施,实现信息联网和及时共享。加强窨井盖的管理,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井盖,对易发生冒溢地段的检查井,要加装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行人坠落伤亡事故。落实应急抢险人员,注重加强机动排涝能力建设,对尚未完成整治的内涝积水点要在汛期安排专人值守,配备移动强排等应急物资,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三是做好灾害性天气防御应对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重点领域,要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严格落实防御雷电、短时暴雨、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各项措施,各施工单位避免在灾害性天气发生时段进行户外作业,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全力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暑期汛期和灾害性天气发生期间,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值班和报告制度,制定值班表并安排单位和项目部人员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项目部负责人领导带班制度,要做好各种自然灾害、高温酷暑等情况的应急预案。安排好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工作,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保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四、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高温酷暑等各类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定期查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是否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信息,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