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发〔2017〕71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
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17?54号)、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加强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及暑期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建(建)发?2017?42号)要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5月下旬至6月下旬在全区组织开展了汛期暑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共分五组,采取“双随机”和扫马路两种方式抽取受检项目,通过听汇报、查资料、走现场、检实体的方式进行检查,督导属地落实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纠主体责任,督查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对春季复工督查工程进行回头看,力促关键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到位。督查组共实地检查了59项工程,延伸检查了5家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内部管理工作,重点对全区各地开展汛期暑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农民工工作、扬尘治理、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现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0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2份,行政处罚执法建议书1份,约谈红寺堡区建设环境保护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和辖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1次。对9项管控较好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记良好行为记录、诚信体系加分,对18家施工企业和4家监理单位记载不良行为记录、诚信体系扣分,对15名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扣分处理。
督查结束后,在石嘴山、吴忠等重点地区召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导会、督查情况反馈会,组织辖区各市县住建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参加,通过以查带训、以会代训的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从检查情况看,全区大部分地区积极安排部署汛期暑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在确保汛期暑期全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形势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吴忠市在5月下旬开始,组织质监、建管、安监、墙改、造价等部门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积极调动质量、安全以外的人员力量,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彭阳县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相关政策较到位,工作中紧抓企业主体责任这一关键环节,对辖区工地监督检查扎实有力。同时,本次督察中也发现一些企业在管理工程中的好做法。在此,对上述落实监管责任较好地地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企业相应的诚信加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中卫市紫云新都时尚商业广场7号楼等工程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宁夏润恒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自施工单位变更以来,未变更和办理质量安全报监登记、施工许可证等前期建设手续,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未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擅自组织施工。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红寺堡区瀚海明珠小区住宅楼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春季复工督查发现的问题未跟踪整改到位。石嘴山市众安家园五期工程等施工企业未认真落实质量安全自查自纠主体责任,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检查发现、跟踪整改和处理。石嘴山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组织人员对超规模危险性较大分布分项工程进行辨识、备案和公示公告,未履行超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程序。
(三)工程质量方面。银川市绿地?海珀兰轩三区等工程外墙保温材料未组织进场检验,局部锚栓数量不足,材料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加固部位未组织进行质量验收,加固材料未经检验投入使用。中卫市新墩村(西区)B块地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三标段等工程现场不能提供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图纸会审记录无责任人签字、地基验槽记录无勘察设计人员签字;建设单位未委托检测。中卫市宁钢恒祥国际四期项目等工程后浇带保护不到位,二次结构钢筋未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埋,地基验槽记录勘察单位未签字盖章,现场砂浆搅拌不符合要求。
(四)工程安全方面。泾源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现场超高坡屋面模板支撑体系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贺兰县银大蔚来二期项目基坑周边堆载,造成安全隐患;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扣件紧固力矩不符合规范要求,外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悬挑脚手架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缺乏针对性,悬挑梁加固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转角部位悬挑长度比例不符合规范要求。海原县产业功能区企业办公及厂房项目工程模板支撑体系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搭设。
(五)起重机械设备方面。中卫市新墩村(西区)B块地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三标段工程无塔吊检测报告,塔吊防碰撞措施未经审批确认。海原县政府东街棚户区改造工程25号楼项目塔吊驾驶室窗户玻璃破损、标准节螺杆未按要求安装。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儿科综合楼工程的塔式起重机无司索工。宁东天悦花园工程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楼层防护不合格,司机无证驾驶。
(六)监理单位履职方面。中卫市新墩村(西区)B块地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三标段、海兴开发区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无针对性。平罗县康湖水岸住宅项目的监理例会纪要内容空洞,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现场实际情况脱节;宁夏恒润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项目总监长期不到岗履职。
(七)扬尘治理、消防方面。银川市绿地?海珀兰轩三区等工程消防与扬尘管理不满足文明标准化施工要求。中卫市宁钢恒祥国际四期项目工程,部分裸露土体未覆盖、部分道路未硬化。
三、执法检查处理意见
(一)对督查中表现较好的企业记载良好记录、诚信体系加200分。
1.宁夏顺通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宁夏信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彭阳县东昂景苑小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施工采取标准化样板引路,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和提高。
2.宁夏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隆德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工程,对其承建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较为扎实,自查自纠台账清晰,在春季复工阶段能够扎实开展农民工“三级培训教育”和考试。
3.石嘴山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较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严格到位。
4.平罗县康湖水岸住宅小区,施工单位宁夏星源建筑安装公司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自查自纠主体责任较为扎实,对发现的问题有通报、有整改、有处罚。
5.青铜峡市恒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龙海.碧水蓝天项目”,现场在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和创建上有创新、有突破,施工中同时进行楼梯扶手施工,并做好成品保护。
6.银川市西夏区西翠芳庭17、18号住宅楼,施工单位宁夏第一建筑公司,现场质量安全整体管理水平较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到位。
7.永宁县三沙源14区项目,施工单位十九冶成都建设有限公司,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水平较高,施工升降机均安装人脸及指纹识别设备。
8.灵武市人民医院迁扩建项目综合服务楼,施工单位威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到位,混凝土结构成型外观质量较好。
(二)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企业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或行政执法建议书。并扣除企业诚信体系分值,记载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1.红寺堡瀚海明珠小区住宅楼楼工程,对施工单位陕西广汇建筑公司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扣400分。
2.宁夏润恒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建议行政处罚施工单位甘肃第九建设集团公司,并扣400分。
3.银川市绿地?海珀兰轩三区工程,施工单位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扣200分 。
4.中卫市紫云新都时尚商业广场7号楼工程施工单位:宁夏嘉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扣200分。
5.海原县产业功能区企业办公及厂房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宁夏兴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扣200分。
6.中宁县石空商业中心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宁夏东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扣200分。
(三)对局部存在问题严重的工程,下达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一般隐患的工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施工企业记载不良行为记录、诚信体系扣分。
1.同心县职教中心项目(一标段)教师宿舍楼、餐厅及浴室工程,施工单位宁夏力丰市政景观有限公司扣200分。
2.石嘴山市众安家园五期工程,施工单位石嘴山市新凯建筑安装公司扣200分。
3.宁东古窑子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及配套工程三标段,施工单位银川第二市政工程公司扣200分。
4.中卫市新墩村(西区)B块地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三标段工程,施工单位宁夏圣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扣100分。
5.海兴开发区物流中心二期项目,施工单位宁夏海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扣100分。
(四)对不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的监理单位,进行诚信体系扣分、记载不良行为记录。
1.红寺堡瀚海明珠小区住宅楼楼工程,对监理单位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扣300分。
2.同心县职教中心项目(一标段)教师宿舍楼、餐厅及浴室工程,监理单位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扣200分。
3.宁夏润恒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监理单位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扣200分。
4.银川市绿地?海珀兰轩三区工程,监理单位宁夏城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扣150分。
(五)关键岗位人员处理。
对违反《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宁夏建筑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宁夏建筑施工项目四大员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宁夏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的项目经理、总监、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机械员、起重机械司机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扣分管理。
1.中卫市紫云新都时尚商业广场7#楼工程,对施工单位中卫嘉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员李小龙扣6分。
2.中卫市宁钢恒祥国际四期项目工程,对施工单位中卫嘉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郗磊扣3分,安全员宋万玲扣2分,机械员宋兴平扣2分。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儿科综合楼工程,对宁夏陆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张超扣2分。
4.海原县产业功能区企业办公及厂房项目工程,对施工单位宁夏兴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何进权扣3分,安全员杨学林扣3分;对监理单位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马宝明扣6分。
5.红寺堡瀚海明珠小区住宅楼,施工单位陕西广汇建筑公司,项目经理付宝林扣9分;监理单位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公司,总监曲超卫扣6分。
6.同心县同盛伊和园小区工程,施工单位广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耀东扣3分;监理单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雒克强扣2分。
7.同心县职教中心项目(一标段)教师宿舍楼、餐厅及浴室工程,施工单位宁夏力丰市政景观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光庭扣5分,安全员杨卫东、施工员万贵荣、质检员范建宁分别扣3分;监理单位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蔡应平扣5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查整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督促本次督查中涉及到的违法违规企业跟踪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同时,举一反三,开展汛期暑期专项检查回头看,在辖区扩大工程检查和整治范围,确保建筑施工监管的重点领域形势平稳向好。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属地要真正担负起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建筑企业的监督管理,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企业标准化考评、诚信体系计分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自查自纠主体责任。积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做到早谋划、早部署,形成有检查、有通报、有整改的闭环监管。
(三)强化重点任务落实。按照“保工程质量安全底线”的工作要求,抓好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预防、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防高空坠落、起重机械管理、主体结构安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等重点工作,通过抓“两种典型”“差别化管理”等手段,树立一批正面典型,打击整治一批反面典型,引导全区建筑施工行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