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管)站,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宁东管委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现将《2017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8年2月7日
2018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厅党组的统一决策部署,围绕“12345”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一个目标:确保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守护蓝天
坚守两个底线:坚守工程质量安全,坚守干部廉洁从政。
落实三个责任:
1.落实监督机构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的原则,牢固树立全区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一盘棋”的思路,加强区、市、县三级联动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监督机构建设,督促属地健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干部队伍,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制度,加强一线监督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属地监督机构对辖区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培训、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项目部对专业人员开展培训、劳务班组对农民工开展培训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交叉”的层级培训体系。转变监督方式,由重实体质量监督向实体质量监督和行为监督并重转变,由检查项目向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转变,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2.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度,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完善质量安全责任追溯机制,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压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强化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的管理,加强质量安全源头管控。深入推进监理报告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理月报、专报、急报的报送机制,严格落实监理报告制度,将监理向政府部门报告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压实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直接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析、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查漏补缺,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抓实关键岗位人员责任。严格执行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宁夏建筑工程项目总监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宁夏建筑项目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机械员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的关键岗位人员,依据规定进行记分处理。督促关键岗位人员切实在岗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职责,严格控制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标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消除现场质量安全隐患。
实施四大行动:
一是实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以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重点,强化建筑材料和构配件及设备进场管理、工程质量实测实量、物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推动建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质量管理标准化岗位责任制度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体系,狠抓施工质量样板化、操作过程规范化,探索技术交底可视化。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加强分户验收管理和住宅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降低因住宅质量常见问题造成的投诉。鼓励企业应用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国家级工法、自治区级工法,并将应用情况纳入质量考核,给予诚信加分或作为评先评优依据,不断提高建筑业发展水平。
二是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大检查,狠抓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沟槽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试点,制定《宁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活动中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督促企业全力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推动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把标准化工地的创建和监督检查贯穿项目施工全过程,县、市、区三级逐级开展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活动,并对评选出的标准化示范工地给予相应的诚信加分,激励各方主体不断完善健全质量安全管控机制。
三是实施质量检测和预拌混凝土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信息管理实施细则》,推行建筑材料、混凝土试块等见证取样二维码管理模式。开展全区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治理执法检查,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媒体曝光的力度。落实全区检测试验数据网上监控工作,引导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频繁修改来样信息、不上传、无曲线的企业进行差别化管理,遏制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
四是实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制定出台《宁夏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化实施指南》,指导企业采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或喷淋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全力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标准化、出入车辆冲洗标准化、施工现场地面硬化标准化、物料堆放覆盖标准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标准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标准化的“六个标准化”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探索建立扬尘治理责任制,根据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扬尘治理台账,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督促各地联合环保等部门开展扬尘治理执法行动,加大对各责任主体不作为人员的查处力度,对落实措施不到位或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依法给予处罚。
强化五项保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宁夏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化实施指南》,修订出台《宁夏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等,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和标准,大力推进依规办事、按章监督。
二是加强监督效能建设。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教育培训,继续组织开展教学式监督检查、集中反馈监督检查情况等,加强检测装备配备,不断提升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实施差别化管理,注重“抓两头、带中间”,狠抓“两种典型”,形成监督有痕迹、整改有回复、处罚有落实的闭环式监督检查模式。
三是加强信息技术建设。不断完善诚信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监督管理系统,发挥全区监督机构微信群和QQ群作用,畅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渠道。力推智慧化工地建设,对占地面积5000平米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的建筑工地要全部安装监控视频、农民工实名制系统。探索使用手机质量安全监督APP系统监督,弥补常规检查方法不足、人员匮乏等问题,提升信息化、技术化监督水平。
四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监督检查也是服务”的理念,发挥总站服务指导作用,不断完善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在关键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企业由“我被监管”向“我要监管”转变,实现部门、企业、现场联动的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安全推进。
五是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为抓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组织生活制度,继续开展党内关爱、扶贫帮扶、结对联建、志愿服务等活动,大力实施党建项目,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纪律和标准,夯实廉洁从政底线,有效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共同推动,树立“文明监督”、“阳光监督”、“廉洁监督”的良好形象。
附件:2018年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