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发〔2018〕45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自治区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自治区2018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宁安委〔2018〕6号)和《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宁安办〔2018〕54号)要求,决定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时间
(一)范围: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二)时间:2018年6月12日-2018年10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
2.施工现场起重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情况;
3.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措施制定情况,施工现场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三宝”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消防、预防中暑、食物中毒等暑期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施工扬尘治理“6个标准化”落实情况;
6.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落实自治区住建厅《标本兼治遏制我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宁建建发〔2017〕27号),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管控、预防实施情况。
三、暗查暗访方式
自治区住建厅检查组按照“双随机”“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暗查暗访,并跟踪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安排,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组织辖区房屋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
(二)压实各方责任。建设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加强安全源头管控,及时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立即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监理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监督指导施工企业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责令停工整改。
(三)严惩违规行为。住建厅检查组将对各地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检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依规依纪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一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工地,集中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企业和个人,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发生。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本厅厅领导,各相关处室,存档(2)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