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质安﹝2019﹞第28号
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
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管)站,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2019年9月15日,银川市世茂铂悦府一期17#楼项目在进行电渣压力焊钢筋施工过程中,因焊渣掉入回填土处保温板引发着火,继而导致外脚手架安全网着火。项目管理人员发现火灾后及时组织人员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为吸取事故教训,消除建筑工地各类安全隐患,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现就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各地监督机构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特别是即将迎来建国70大庆,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始终保持如坐针毡、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紧迫感,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细化各项预防措施,确保我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各施工单位应重点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电工、电焊工等特种工持证上岗,接受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规程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的焊接、切割作业符合防火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养,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外保温材料,其阻燃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监理单位要加强旁站监理,建设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首要责任。
三、立即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各地要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重点是:
1.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假日期间消防防火值班、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放管理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3.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确保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及消防水源,高层建筑应逐层设置管径不小于DN100的临时消防水管;
4.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等设施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5.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是否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
6.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7.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8.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是否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现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等情况,要依法对相关责任主体、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