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关于开展全区试验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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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质安﹝201930号

关于开展全区试验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检测单位、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检测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活动,考核和验证各试验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的检测质量和能力,促进检测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检测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建质安发[2015]09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全区试验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1.组织单位: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实施单位:宁夏筑之信检测有限公司、宁夏中测计量测试检验院(有限公司)

3.参加比对单位:

(1)全区取得宁夏住建厅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且具有建筑钢筋力学性能检测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参加;

(2)全区取得预拌混凝土专项资质具备水泥物理性能检测能力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参加。

二、比对内容

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参加建筑钢筋拉伸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最大力总延伸率)检测项目比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参加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三天抗压强度、三天抗折强度)检测项目比对。

三、检测依据

1.《钢筋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GB/T28900-2012

2.《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346-2011

3.《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 /T17671-1999    

四、工作步骤

(一)报名阶段(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19日)。

参加比对的实验室请详细填写《2019年实验室之间比对报名表》后邮寄、传真或送至联系人处,并请电话确认进行报名。联系人收到报名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实验室确认。

1.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联系人:王 伟 陈晓育

联系电话 0951-5179565 0951-5179589

地  址:银川市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6楼

2.宁夏筑之信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少山 陈春

真:0951-8071512  电话:0951-8071512

电子邮箱:nxzhuzhixin@163.com

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36号楼

3. 宁夏中测计量测试检验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令惠  任闻波

传  真:0951-8987675  电 话:0951-8987675

电子邮箱:26173263@qq.com

地    址: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永胜东路10号

(二)钢筋比对阶段(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1日)。

参加建筑钢筋比对的实验室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日到宁夏筑之信检测有限公司联系人处领取样品和作业文件;于2019年11月4日上午统一进行试验并实时上传至宁夏检测监管平台;并于2019年11月5日下午17:00前将检测结果报告单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联系人处(nxzhuzhixin@163.com),纸质结果报告单必须于2019年11月11日前送达至联系人处,电子文件必须与纸质文件信息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为主。过期视为放弃本次比对试验。

(三)水泥比对阶段(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4日)。

参加水泥比对的企业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日到宁夏中测计量测试检验院(有限公司)联系人处领取样品和作业文件;于2019年11月4日上午统一进行试验并实时上传至宁夏检测监管平台;并于2019年11月8日下午17:00前将检测结果报告单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联系人处(26173263@qq.com),纸质结果报告单必须于2019年11月12日前送达至联系人处,电子文件必须与纸质文件信息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文件为主。过期视为放弃本次比对试验。

(四)数据分析上报及结果公布阶段(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9日)。

实施单位宁夏筑之信检测有限公司和宁夏中测计量测试检验院(有限公司)分别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编制上报比对结果报告,为保证比对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总站将组织相关技术专家进行数据核查后向各参比单位下发比对结果。

(五)整改阶段(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5日)。

比对结果可疑或不满意实验室,应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然后到相应实施单位重新领取样品进行再测, 并再次上报结果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各市、县(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试验室比对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企业参加此次比对试验,并于2019年10月23之前将报名统计表(见附件1)上报至邮箱1301074899@qq.com。

2.测试样品、作业指导书、结果报告单由各参加单位到实施单位领取,并交纳相关费用。

3.要求各单位独立完成比对项目,凡发现有作弊或串通试验数据行为的,将进行通报,对出现可疑或不满意结果的实验室,站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4.此次比对结果将作为全区检测机构资质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延伸检查的主要依据。对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的单位将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暂停相应检测项目

附件1: 2019年实验室之间比对报名统计表

附件2: 2019年实验室之间比对报名表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9年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