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
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宁建(建)发〔2020〕1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自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试点工作以来,全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建筑施工标准化建设水平得到有力提升,建筑施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我厅印发的《宁夏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实施细则(试行)》(宁建建发〔2018〕13号)要求,现就继续做好2019年度全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标准化考评试点和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的收官之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好标准化考评工作,做到质量标准化考评和安全标准化考评同步推进。严明考评责任主体,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项目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
2.严把工作节奏。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辖区项目标准化考评结果录入工作,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五市于6月底前完成辖区2019年度建筑企业标准化考评工作,形成通报并将结果录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http://www.nxjscx.com.cn/)。为保证全区企业标准化整体考评进度,对逾期未开展录入网络平台的地区,我厅将不再受理申报结果,并进行通报。
3.严格工作标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宣贯考评细则内容,结合《宁夏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实施细则》,对辖区内所有建筑企业进行考评,保证考评工作全面覆盖。对照考评标准严格把关,严控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建筑施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辖区企业数量的10%)。要通过标准化考评方式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建筑工地管理水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