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关于开展全区第三批“智慧建管”试点工作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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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根据“智慧监管”整体工作部署,拟计划开展全区第三批“智慧建管”试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按照企业自主申报,属地审核上报,自治区审查验收的程序进行。

    二、奖惩措施。终期验收合格的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并奖励200分企业诚信分,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自治区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相关要求。1、申报项目需为2020年新开工项目,且五项设备尚未安装。2、申报项目所需对接、设备购置、联网测试、维护保养等需依托四大网络运营商(移动、电信、联通、广电)为总承包商进行服务。3、设备参数、数量需满足自治区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技术要求。4、“智慧建管”试点项目需接入自治区“智慧建管”平台。5、上报截止时间:7月24日中午12:00前,申请表格统一上报至自治区各片区负责人处或直接发送申请表格至邮箱89122016@qq.com,联系电话:1890951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