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关于转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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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将《目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1.2022年5月起,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2022年8月起,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2.在执行《目录》中所列禁止和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外,各地要严格督促企业和项目,禁止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上使用轮扣式模板支架,逐步限制和淘汰壁厚不达标的扣件式模板支架,推行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3.《目录》将作为项目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和绿色施工工地考评的重要依据,凡工程项目使用《目录》中所列禁止和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的,项目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和绿色施工工地考评为不合格。

4.各地要加大对《目录》的宣贯力度,将政策宣贯到企业。要对积极落实《目录》的企业和项目予以鼓励和扶持,对不积极落实《目录》的企业和项目,要重点监督检查并督促其限期改进。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