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监理报告制度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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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质安发〔202310

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全区建设工程监理报告制度全面实施一年来,进一步发挥了我区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监理作用,有效遏制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但仍然存在报告填报不标准、报告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区监理报告工作,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监理报告指导手册>的通知》(宁建<>发〔2022〕9号)、《宁夏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实施细则(试行)》(宁建<>发〔2019〕2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理企业、工程项目要高度重视监理报告制度工作,严格按照《监理报告指导手册》要求开展监理报告工作,推动监理报告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监理在施工现场的“探头”作用,及时处置和解决现场存在问题。

二、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在2023年上半年,针对贯彻落实监理报告制度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再次组织属地监理企业和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开展《监理报告指导手册》内容的宣贯,让监理人员充分了解掌握监理报告的内容、程序。

二是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于2023年4月20日前,对属地的监理报告制度推动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详见附件1),自查完成后,将盖章签字的自查表发送至nxzljd@163.com

三是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将属地工程项目监理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属地工程项目春季开复工检查的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问题,要督促工程项目或监理企业限期整改落实。

三、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计划在2023年下半年对全区监理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检查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检查2022年3月1日以来,监理企业工程项目监理月报、专报、急报的信息上报情况和审核情况,重点检查上报内容是否与施工现场情况一致,是否存在监理企业不报、迟报、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情况。

二是检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是否对属地工程项目及企业组织开展《监理报告指导手册》的培训,是否开展过属地工程项目监理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以及对属地工程项目以及监理报告上报的受理情况和处置情况。

四、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将对贯彻落实监理报告制度不力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通报,对未落实监理报告制度的工程项目所属监理企业,按照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行诚信惩戒。

附件:监理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表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监理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表

监督机构名称(盖章)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需要记录说明的问题或情况

属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是否及时向属地企业转发或传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监理报告指导手册>的通知》(宁建<建>发〔2022〕9号)文件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是否对属地工程项目及企业组织开展《监理报告指导手册》的培训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是否开展过属地工程项目监理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对属地工程项目的监理报告月报的受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对属地工程项目的监理专报、急报的受理情况和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监督机构负责人签字: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