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质安发〔2025〕5号
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管)站,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拟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工人“安
全教育培训月”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1.“安全教育培训月”(4月1日至4月30日)。4月8日为“安全教育培训月”启动日。
2.“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4月25日至5月1日)。
(二)培训对象
各地监督机构监管人员,建筑施工、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以及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工人,包括因岗位调整或需要转岗的劳务人员以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三)活动内容
1.学习指示批示。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学习法规政策。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建筑施工非常规高处吊篮施工规程》《建筑施工高处坠落防治指南》《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等内容。
3.学习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认真汲取反面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引导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和职业健康危害,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4.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各地和各单位要适时联合消防、卫生、公安等多部门开展应急演练,以我区近年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为原型,重点是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基坑(沟槽)坍塌等高危作业,通过应急演练总结汲取事故经验教训,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对应急预案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筑施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所有项目部开展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二、工作要求
4月8日上午8:30-12:00,全区所有在建工地停工半天,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月”启动日活动,各地要加强对培训教育的检查力度,对未开展培训教育、或培训教育走过场的企业和项目,责令整改,参照《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1-4-03条标准扣除企业诚信分值100分。启动日当天培训由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参加培训各单位和人员手机扫描如下二维码进行观看: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