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发〔2025〕38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压实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和安管人员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可控,实现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重特大事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确保我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和《宁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专项检查,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37号令)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坍塌、有限空间作业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整治范围
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三、整治内容
(一)专项施工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对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排查严重缺陷。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查要按照《宁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特别是方案存在严重缺陷的,其审核、审查和专家论证应不予通过。
(二)专家论证。专家论证实行专家组组长牵头负责制,专家组组长负责召集相关专业的专家成立专家组,论证会前组织专家对相关危大工程进行实地调研查看,论证会后组织专家对所论证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专家组意见落实情况。
(三)现场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两级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一律不得施工。要严格按照论证后修订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交底、施工、验收,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要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深基坑、深沟槽支护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监测资质(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的单位,在基坑(沟槽)开挖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对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和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沉降进行监测。要严格按照《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DB64/680-2025)对所有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并在显著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在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四、具体任务
2027年底前,每年6月、11月前,以五个设区市及宁东管委会集中组织辖区有危大工程的在建项目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整治活动,活动分为三步:一是每个项目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应全数备案危大工程相关资料;二是技术负责人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讲解并录制视频资料,上报属地住建部门,由属地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优秀的专项施工方案集中通报,对存在问题的专项施工方案,将问题反馈编制单位并限期整改,对于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按照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查处;三是对存在危大工程不参加整治活动的建设项目,由属地对其项目所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全数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阶段划分
从2025年即日起至2027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2025年12月31日)。各地要全面动员部署,各企业要对承接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不安全行为的要及时纠正,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消除。同时,各地要于当年11月前组织一次专项施工方案整治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1月1日—2027年6月30日)。各地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两级安全技术交底、对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履行验收程序等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7年7月1日—12月31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危大工程管理体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和危大工程主要安全隐患风险点,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从根本上消除危大工程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辖区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检查,因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编制或存在严重缺陷,要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挂牌督办,并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坚决杜绝执法检查“宽松软”现象。参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但缺少内容或结论错误的专家,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管理办法》(宁建<建>发〔2025〕7号)文件要求,直接认定专家日常考核结果为“0”分,清出专家库,各地监督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专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