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发〔2025〕32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单位:
目前我区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时期,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增多,季节性、阶段性不安全因素交织叠加,对安全生产带来严峻挑战。为切实做好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以及自建房安全防范,全力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安全责任
各地、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并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深入一线检查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防止高温、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各类事故。同时,要及时掌握水情、汛情和灾害预报,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勤检查,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环节管理
(一)房屋市政工程。各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排查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特别是地势低洼、临水、深基坑等项目工程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对照《夏季及汛期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防范要点》(详见附件),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
1.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各工程参建单位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防范应对汛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汛前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检查要求,对本单位负责的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并形成自查报告,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2.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一是高温天气时严格落实“抓两头、歇中间”措施,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减轻劳动强度;二是改善作业和生活环境,确保满足防暑降温需要;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故;四是通过班前教育、专题培训等,加强防暑降温急救等基本常识宣传,增强作业人员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
3.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进一步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装置齐全和灵敏有效,基础排水通畅,提高设备防雷和防倾覆的性能;二是加强深基坑工程管理,有效落实基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清除基坑边堆载,加强强降雨天气时基坑排水和沉降变形监测工作,如出现报警应立即采取加固或撤离等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加强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安全检查,确保架体稳定;四是加强临时用电、临建设施和围挡安全管理,落实检查制度和加固措施,确保安全使用;五是灾害天气过后,要做好对深基坑、地下暗挖、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层外墙脚手架以及建筑工棚、工地围墙等部位的安全状况检查,经建设、施工、监理三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自建房。各地要坚决贯彻“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防汛工作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危房不住人、住人无隐患”的刚性原则,着力抓好汛期和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1.城镇自建房。各地要主动对街道、社区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属地在汛期和极端天气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自建房信息归集平台排查成果,全面细致排查城镇现有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房前屋后情况。特别是将城市低洼地带、临河临堤等重点区域,以及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作为巡查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将“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贯穿汛期始终,确保雨前对房屋使用状态、风险点分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雨中实时巡查房屋涉水、结构变化等状况,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处置;雨后迅速核查房屋受损情况,精准落实后续处置措施。
2.农村自建房。对在前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已摸排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且暂未采取工程措施的C、D级自建房,各地要指导乡镇、村主动靠前行动,要重点排查警示牌、警戒线及隔断措施落实情况,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严防人员出入。要聚焦临山、临崖、临坡、临水自建房以及农村削坡建房等地质灾害高风险点,加密排查频次、提升排查精度,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第一时间消除隐患,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地见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各单位在夏季高温、汛期必须确保领导班子、应急队伍、应急措施和应急物资“四个到位”,要适时动态更新在建项目工程防汛准备情况统计表,并针对暑期汛期特点和本单位、本工程项目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必须重点强化对作业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附件:暑期汛期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防范要点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暑期汛期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防范要点
为了更好地防范夏季及汛期期间灾害性天气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我厅编写了相关防范要点,供各工程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参考,希望各单位结合自身及工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夏季及汛期期间灾害性天气可能对建筑工程施工造成的危害。
(一)大风天气(最大风力超过6级期间):
1.施工脚手架、操作棚、防护棚(架)、卸料平台、工地围墙以及工地办公室、民工宿舍、食堂等临建设施坍塌、倒塌;
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包括井架、龙门架、轿厢式等)、汽车起重机(包括履带式、轮胎式等)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倒塌;
3.外脚手架立面附属物以及外墙施工物料、起重吊装物料高空坠落;
4.登高及高处作业人员高处坠落;
5.尚未形成完整空间受力体系的建筑构件(例如:钢结构安装、混凝土浇筑、建筑砌体等结构部位)坍塌。
(二)强降雨天气:
1.建筑工程基坑、沟槽、工地围墙以及其他临建设施坍塌;
2.建筑工程基坑及其周边范围内的建筑(构)物、地上(下)管线、市政道路设施(例如:自来水管、天然气管、污水管、供电电缆、通信电缆、国防光缆、地面电杆等)出现超出容许范围的沉降、变形;
3.人员触电;
4.工地低洼部位积水。
(三)雷电天气:
1.建筑工地施工脚手架、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桩工机械、物料提升机(包括井架、龙门架、轿厢式等)等高耸金属结构物,地处空旷地区的工地办公室、民工宿舍等临建设施以及钢结构安装、高层建筑钢筋绑扎、模板支撑工程遭受雷击;
2.人员露天作业时遭受雷击;
3.易燃、易爆材料遭受雷击后燃烧、爆炸;
4.建筑工地临时用电遭受破坏。
(四)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超过35摄氏度):
1.作业人员中暑或作业人员身体疲劳、精神不振,导致登高作业高处坠落、出现违章作业或诱发隐性疾病;
2.饮用水、生活环境不洁以及食物腐烂变质,造成食物中毒和传染病蔓延;
3.临时用电不规范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当诱发火灾;
4.人员触电;
5.压力容器爆炸等。
二、夏季及汛期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范要点。
(一)高温时段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1.适时调整作业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避开高温时段,当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当气温达到40℃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
2.开展全员职业健康普查,对现场作业人员年龄偏大、身体素质差、具有隐性疾病(例如:高血压、低血糖、心脏病、脑血管疾病等)等不宜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人员,必须及时调换工作岗位,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3.施工作业场所采取有效的通风、散热等降温措施,供应清凉饮料和洁净用水,配备防暑和急救药品,防止人员中暑。高温、密闭、高处作业环境下,除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外,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4.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每日工作时间应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确因施工要求需要加班的,必须实行轮班作业,并经施工单位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涉及夜间施工的,依规向环保部门申办夜间施工许可手续。
5.建筑工地办公室和作业人员宿舍内采取必要的通风和降温措施,严格控制宿舍内的人员居住密度,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宿舍区临时用电确保绝缘可靠,每间宿舍配置独立的漏电、过载、短路、限流等保护装置。宿舍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灶和大功率用电器具,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至危险物品仓库,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直接在阳光下暴晒,严格控制摆放间距。
7.生活区垃圾及时清运,生活污水设置收集设施。工地食堂应符合卫生标准,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取得健康证。食物当天采购、当天食用,不得使用、买卖腐烂、变质食材。
8.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1)对在建工程项目内设置的办公区、生活区和既有建筑边改造边使用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边施工、边住人”的现象;
(2)临时建筑防火间距、现场消防通道等设置符合国家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3)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严格的明火动火审批和监护制度,明火作业经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
(4)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前,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金属熔融、火花四溅引起燃烧事故,外墙电焊作业设置接火斗;
(5)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阻燃型安全网,脚手架上不得堆放易燃材料;
(6)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7)现场重点防火部位(电气焊工作点、办公室、食堂、仓库等)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临时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
(8)电线线路敷设必须符合标准,使用的电线和配电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线路周边不得随意堆放可燃物;
(9)规范保温层材料的选取,处理好外墙保温层施工与焊接、气焊切割等施工工序,杜绝因焊接、电气焊引起的火灾事故;
(10)搭设的彩钢活动板房,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及结构安全的规定,并附有产品安装拆卸使用说明书,严禁购置无生产厂家、铭牌、无产品合格证书的彩板房;
(11)工人宿舍设置有效的限流装置,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线线路不得随意改动,严禁私拉乱接,配电线路系统应满足夏季用电高峰期间用电负荷要求,宿舍内推广使用36V安全电压和USB插座;
(12)高层建筑消防水源、重要关键部位消防器具以及建筑工地消防设施种类、密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9.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台帐。落实现场日常消防检查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制定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二)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及影响期间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后,应立即传达到现场项目部,并启动企业及项目部两级应急预案,落实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设备。灾害性天气期间,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2名以上),所有值班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手机应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如有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项目所在地的属地政府和建设管理部门报告。
2.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及其周边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并按照“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原则落实安全整改和防范措施。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理念,提前加强安全教育和告知交底,确保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立即暂停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及有关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重点检查设备基础、附墙装置、缆风绳以及主要金属结构的紧固连接情况,保持设备基础排水通畅。物料提升机吊篮、施工升降机轿厢、施工吊篮等机械必须降至地面,塔式起重机吊钩应收至最上端,吊臂应能360°自由回转。
4.全面清理脚手架上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架体外张设的各类广告牌、宣传标语等附属设施、物品,必要时临时卸除脚手架安全网,减少风荷载,确保整体稳定性。同时,全面检查脚手架主节点部位的扣件螺栓、基础排水以及连墙措施,确保脚手架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T231-2021的要求。高层建筑和空旷地区的建筑外脚手架,适当加密连墙件。高层建筑楼面上有零散材料的,应及时覆盖、固定或移置至地面,防止被大风吹落伤人。
5.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带班全面检查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以及工地围墙、操作棚、外电防护架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防止发生倒塌、坍塌事件。职工生活设施经加固后仍不能确保安全的,或设施紧靠施工脚手架、新砌筑尚未与建筑结构作可靠联结的砌体、临时围墙、基坑边等危险区域的,应坚决撤离设施内的住宿人员,并作妥善安置。
6.全面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职工生活用电,确保各类漏电、短路保护装置的有效性和线路的绝缘性。降雨期间,室外用电设备和电箱要做好防雨措施,室外用电线路全部断电,做好现场高耸金属部件、空旷地区搭设的钢结构工程、操作棚、防护棚以及办公、生活设施的防雷接地。
7.钢结构工程构件间的连接节点必须紧固到位,在结构构件未形成稳定的空间结构体系前,采取临时的抗倾覆措施。施工场地及周边影响范围内设置警戒区域,防止人员随便进入。
8.加强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
(1)提高警觉,充分认识夏季持续性强降雨对基坑工程及其周边环境带来的危害,针对工程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的保护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复核方案中已经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有充分的安全保障性,情况复杂的,应及早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踏勘和补充论证,提高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系数,保障周边范围内建(构)筑物、地上(下)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线路以及自来水、天然气、污水管道等)的安全。
(2)加强强降雨天气时基坑及周边环境的沉降变形监测频率(沉降变形监测的次数应不少于每天1次),监测报告及时上报建管处(安监站)。加强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巡视力度,撤离堆放在坑边的物资和设备,减轻坑边堆载。
(3)加强坑底的排水,配备备用电源,确保排水畅通。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掌握基坑土体及其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上(下)设施以及居民房屋的安全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的,及时与工程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村(社区)联系,采取果断措施,实施基坑加固,情况严重的,采取包括人员紧急疏散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
9.在编制高大脚手架、模板支撑、卸料平台(落地、悬挑式)、临时用电、外部高压线防护架、钢结构安装、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等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风载、高温、雷电、雨水等因素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影响,切实提高安全系数、加强安全措施,不得盲目压降工程造价、拼抢施工进度,不得简化施工工艺、削减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0.灾害性天气停工期间,加强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妥善安排好正常生活,防止发生社会治安事件和投诉上访事件。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和作业区域的封闭管理,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尚未完成施工的部位,例如:打桩施工后形成的桩孔,尚未完成安装的钢结构构件,正在搭设的机械设备、设施,建筑施工形成的临边洞口等,及时采取回土填埋以及临时固定、支撑、围护等安全措施,设置警戒标志,防止发生意外。
11.加强灾害性天气过后复工之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做好有关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后,经确认施工现场各类设施设备处于安全状态,方可恢复施工。
12.结合自身施工特点,举一反三,制定其他不利因素条件下的安全施工技术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