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延期、申报及新旧资质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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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发〔202591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工作平稳过渡,经研究,检测机构于20251231日前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提交资质重新核定事项申报的,原核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6331日。

未在20251231日前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提交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申报的,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自动作废,不再接收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申请。202611日起,申请检测机构资质的,按首次申请办理。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12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