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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越冬安全再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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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建)发〔2022〕1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202213日凌晨320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三期项目(施工单位:中国五冶上海有限公司)工人宿舍区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造成2人窒息死亡。切实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冬季施工管理,有效防范、遏制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决定立即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越冬安全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市、县(区)所有冬季施工和已停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1.冬季施工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情况。包括是否开展自查自纠,是否编制、审核冬季施工方案,是否按照方案进行冬季施工,以及冬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备案等情况。

2.疫情防控方面。建筑工地是否编制、备案疫情防控方案;施工现场是否设立体温监测点,实行戴口罩、测体温、亮码通行,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行程码健康码查验并登记;施工现场储备卫生防疫物资情况;建筑工人及从业人员接种第三针疫苗,限制未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以及食堂、会议室、办公室、工地作业区域通风、消毒等情况。

3.消防安全方面。现场是否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建筑构件是否采用A级不燃材料;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并配备适当数量灭火器材; 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分开设置、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情况;是否落实好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监管,提高火灾处置能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等;电气线路、采暖设备、用火装置、建筑材料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冬季施工质量管理情况。包括有无合理的质量控制措施,湿作业、防水、焊接等作业,防冻、测温等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合格等情况。

5.冬季施工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6.建筑市场方面。建筑市场行为是否规范,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有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7.扬尘治理情况。在建及停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施工现场是否按照六个标准化执行。

8.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筑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三、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冬季施工过程中火灾隐患治理的危险性和紧迫性,迅速开展排查检查工作,建立台账,不留死角,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检查指导不符合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条件和疫情防控的工地,坚决予以停工对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仍强行冬施的三方责任主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进一步构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三)依法严格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各地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标准、严格管理对凡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擅自施工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违规留宿人员的,一律依法清理;凡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一律停止施工、督促拆除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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