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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事项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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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事项

(该注册事项仅针对无资质的设计企业;

如已有设计资质可直接进入网站进行正常注册)

1、第一步:规范填写《注册人员注册情况承诺书》

u按填写说明如实填写附件一,附件二;企业预发资质证号一栏不用填写

u法人需手写签字,加盖手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u所有附件须加盖公章

u请勿修改模板内容,只可以修改横线留空位置及表格内容

2、第二步:携带《注册人员注册情况承诺书》至29号窗口申请预发资质

u预发资质证明不再将纸质版交予企业,企业如需要可现场拍照留存

u该预发资质有效期为30日,企业需在30日内将人员注册完毕

u该预发资质统一为‘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

u该预发资质仅用于进行人员注册,不允许进行市场经营活动等其他用途

u该预发资质到期后将自动注销

3、第三步:预发资质申请成功后,3-5个工作日后在四库平台查询到该预发资质后,可进行人员注册

u注册人员申请网址:http://zwfw.mohurd.gov.cn:8070/zjblogincheck/

u申报技术咨询:010-88019251,88019252;注册业务咨询:010-68313587

u人员注册预发资质咨询:6982632

4、自即日起,如企业需要注销或分立资质,请在将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人员注销或变更后再进行资质的注销及分立,资质注销或分立后系统无法再进行注册人员的各项业务受理,未按流程进行人员操作产生的一切后果,企业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