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核准房地产开发资质延续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集中办理办法(试行)》等法规,现将我厅核准的宁夏颐和置业有限公司等11家资质延续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2015年5月5日
核准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二〇一五年第十六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延续资质类型 |
1 |
宁夏颐和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
2 |
银川恺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 |
3 |
海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 |
4 |
石嘴山市惠农区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 |
5 |
宁夏创业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暂定级资质 |
6 |
宁夏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暂定级资质 |
7 |
石嘴山市绍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暂定级资质 |
8 |
宁夏锦华金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暂定级资质 |
9 |
宁夏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暂定级资质 |
10 |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暂定级资质 |
11 |
石嘴山市国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暂定级资质 |
郑 重 声 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补充材料、公告、打印证书等各个工作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以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及时向我厅举报,或向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