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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业务系统调整及启用相关电子证照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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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注发[2024]3号


区内建筑业相关企业,有关单位,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质效,提升企业和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办理相关注册业务便捷度,我中心通过系统升级、流程简化等方式,对全区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相关业务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业务办理系统

区内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业务现依托“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和“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共同受理。调整后,由“宁夏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一并受理。

二、时间安排

根据新老系统切换计划,“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区内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延续、注销等业务办理将于2024 10130:00停止服务。202410178:00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正式上线,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延续、注销业务恢复正常。

  1. 从业人员管理系统”系统使用说明

1.登录系统方式

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业务上线后,相关企业、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个人通过以下方式登录系统办理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相关业务:

登录方式一: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x.gov.cn/)点击“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和二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认定”相关服务事项进入系统;

登录方式二:通过登录“从业人员管理系统”(https://zjry.nxjscx.com.cn:10001/home/index),个人用户点击系统首页右上角“个人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企业用户点击系统首页右上角“企业用户登录”进入系统。

2.操作流程

注册业务操作指南详见“从业人员管理系统”首页右下方《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师注册业务办理操作手册》

三、核发电子证照

启用“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办理业务后,区内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步实现制发相应电子证照(电子证书样式见附件),停发纸质证书。此前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纸质证书与电子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满后不再换发纸质证书。电子证照查验、下载方法详《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师注册业务办理操作手册》

其他事项

1.请已提交注册申请的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及其所聘企业于2024101216:00前在原注册系统(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审核,此后系统不再受理新申请业务。

2.系统暂停业务办理时,个人已提交申请,因企业尚未完成审核导致窗口审核未完成的,请申请人在新系统启用、各项业务办理恢复后,在“从业人员管理系统”重新提交申请。

3.请相关企业和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等从业人员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时间安排,合理做好申办事项计划,避免出现业务延误。

附件1: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底图

附件2: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电子证照底图

咨询电话:0951-6982632(审批业务

          0951-85309610951-8530962(系统操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2410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底图


附件2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电子证照底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