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资质审批效率,加强信用管理,严厉打击申报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决定自2024年3月15日起,试行申报人员实名认证措施,同步推行资质证书电子化,具体流程如下:
1.实名认证流程:在相应资质申报及审批过程中(资质延续业务除外)对资质申报人员进行人脸识别实名认证,持证人员需通过“我的宁夏”进行实名认证,并由个人自主向企业发起证书授权申请,申请完成后,在授权有效期内,企业方可使用该持证人员所授权的证书办理资质相关业务,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2.证书电子化: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等3类6种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照,企业可通过“我的宁夏——法人中心——我的证照”查询持有证书情况。
近期将对网站进行升级,如申报过程中出现卡顿、非正常显示或部分功能使用不畅等情况,请刷新网站或联系技术支持(0951-6982717)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