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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出实招 扎实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发布人: 文章来源:彭阳县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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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彭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进程,不折不扣落实改革各项重点任务,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坚持把改革摆在突出位置,及早谋革、扎实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一、改革进展情况

2017年7月正式挂牌更名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完成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权划转,完成并公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成81人(套)的执法服装、1架无人机、5台执法车辆、2部照相机和50套执法记录仪采购配备,新式制服和执法设备配备率达100%,现已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现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完成法律知识培训等全员轮训率达100%,数字化城管建设项目已招标开工建设。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进,凝聚改革共识。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委和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形成相关部门之间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县委、政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协调解决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督促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二)坚持顶层设计,优化改革方案。始终坚持充分调研、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确保改革事项决策科学合理。改革领导小组对《改革实施方案》进行多次征求意见、讨论修改完善,确定将市政公用、市容环境管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管理职能全部墓园。将住建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涉及“五个部门”行使的176大项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统一整合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解决了管理分散、多头执法矛盾。并增设了政策法规岗、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和公安派出机构,强化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

(三)坚持主动出击,强化改革时限。按照改革任务只能提前,不能落后的原则,县委、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考察调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第一时间组织编制、人社、公安等部门协调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向住建厅汇报改革工作重点难点,寻求上级支持;第一时间召开全县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压实责任、严肃纪律;第一时间启动服装标识统一和职能、人员划转工作,落实改革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全力破解机构、编制、人员等改革矛盾,始终与中央、自治区保持高度一致。

(四)坚持纪律保障,严肃责任追究。县委、政府明确要求涉及改革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讲担当、不抵制、不推卸,坚定不移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确保相关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划转到位。严禁以各种困难和理由阻碍改革进程,严禁在推进改革中超编进人、突击调整岗位。县委、政府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列入年度县级领导“4+1”责任清单目标和重点包抓督查事项,对改革推进不力的部门实行责任追究和周通报制度,确保阶段性工作不欠账。

自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以来,彭阳县牢固树立“为人民管好城市”理念,立足“执法标准化、管理精细化、运营规范化、服务精心化”目标,扎实开展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破解管理难题,以体制改革推动管理执法各项工作。违建管控实现“零增长”,“深度保洁、精细管理”全市观摩,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党建引领导经验推广,形成了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2017年底,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位列全县机关党建、执法部门综合考核双第一。

三、经验和体会

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针对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普遍性和南部山区城市管理的特殊性,我们深刻体会到,推动改革,要把加强领导贯穿始终,只有党委、政府重视,才能事半功倍,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改革合力;要把破解难题贯穿始终,必须找准改革的切入点,突出改革重点、难点,破解城市管理难题;要把创新驱动贯穿始终,建立系统性、长效性的管理机制,让老百姓感觉到城管执法是确确实实在做实事、办好事,从而实现从“管理优先”向“服务优先”转变;要把宣传发动贯穿始终。用实际行动转变社会各界对城管的认识误区,及时把改革成效、工作动态和先进事迹向社会传播,引导市民支持城管。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活动第一时间澄清事实真相,让社会舆论公正地评价城市管理工作。

四、问题和建议

我县的城市执法改革工作与中央、自治区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大城管”格局还没有形成。城市管理的部门协同、整合和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执法单打独斗的困境依然没有走出;二是城市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城市管理科技含量较低,依托人力管理执法依然占主导地;三是体制改革任务仍有欠账。因专业性较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还没有全面落实;数字化城管建设缓慢;执法人员身份问题还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等等。仍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建议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暂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使,待全国机构改革完成后再行确定方向。

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城市治理理念,借本次会议契机,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法治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