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过渡期第1批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级资质证明的公告
〔2021〕236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函》和《关于切实做好资质改革过渡期新办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手续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银川星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符合过渡期要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条件,现将证明予以公告。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明
编号:NZF0001(临)—A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审核, 银川星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MA76NGCM07 ;住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盈北商贸城3#公寓楼第十八层1816号房(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 张建胜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21年7月14 日 )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条件,资质改革过渡期临时资质证明编号:NZF0001(临)—A,有效期:2021年 12 月 15 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后,将依据新规重新核发二级资质证书。现予以证明。
本资质证明可用于企业办理新开发房地产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建设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宁夏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账号注册、“宁夏互联网+智慧房产服务平台”账号注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预售资金监管、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