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过渡期第4批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级资质证明的公告
〔2022〕 37 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函》和《关于切实做好资质改革过渡期新办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手续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宁夏银启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家企业符合过渡期要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条件,现将证明予以公告。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 3 日
附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明
编号:NZF 0006 (临)—A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审核,宁夏银启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0MA76N8UA5U;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游艺西街新世纪花园21幢144号;法定代表人:薛辉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21年06月23日)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资质改革过渡期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条件要求,资质改革过渡期临时资质证明编号:NZF 0006 (临)—A,有效期:2022年 3 月 3 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后,将依据新规重新核发二级资质证书。现予以证明。
本资质证明可用于企业办理新开发房地产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建设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宁夏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账号注册、“宁夏互联网+智慧房产服务平台”账号注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预售资金监管、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