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服务 正文

关于核准2022年度第十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立、合并的公示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核准2022年度第十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立、合并的公示

[2022]10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规定,现将宁夏玖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家单位审查情况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2323日。

申报企业可登陆宁夏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202241日)提交陈述申请,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上传电子材料,并寄(送)纸质材料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对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或吃拿卡要等问题,可随时进行举报。举报材料应采用书面形式,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请将举报材料寄(送)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纪委派驻厅纪检组或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宁夏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电话:0951-6982782

监督电话:0951-5030391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2318

附件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合并、分立名单

10批

序号

变更

类型

企业名称

资质项

变更  情况

审核

意见

备注

1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玖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江苏莱深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2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德胜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娇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3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易德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江苏利莉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4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辽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江苏宕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5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丞沣科技有限公司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江苏群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6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浩瑞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江苏昊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7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派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江苏雄樾安防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8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晨泓建设有限公司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注销

不同意

区外分立

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继承

9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四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注销

不同意

区外分立

俊安科技有限公司

继承

10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万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浙江宇象建设有限公司

继承

11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铭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杭州丹湃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继承

  重   声   明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