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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2022年度第43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重组、合并、分立的公告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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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2022年度第43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重组、合并、分立的公告

202221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规定,宁夏嘉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家单位符合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的要求,现将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重组、合并、分立名单(第43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11 8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重组、合并、分立名单

(第43批)

序号

变更

类型

企业名称

资质项

变更情况

审核

意见

备注

1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嘉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青岛通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2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鸿晓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山东欣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3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宁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山东铭妙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4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涵哲建设有限公司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山东凌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5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晓鑫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青岛旋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6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德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中孚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继承

7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德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青岛鹏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继承

8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卓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山东斯迪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9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山东众傲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10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造路先锋(宁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注销

同意

区内分立

宁夏康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继承

11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想象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注销

同意

区内分立

宁夏一马当先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继承

12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鸣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注销

同意

区内分立

宁夏茂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13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立硕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注销

同意

区内分立

宁夏润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14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盛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内分立

宁夏赢益建筑有限公司

继承

15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烁森建筑有限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注销

同意

区内分立

宁夏全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1.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请在本行政许可作出决定之日后7-10日内至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东南侧投资审批服务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资质证书。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注销分立出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并向接收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致函,不再让企业携带转送。如有疑问请咨询:0951-6982630)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