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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2022年度第44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重组、合并、分立的公告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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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2022年度第44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重组、合并、分立的公告

2022224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规定,宁夏启轩建设有限公司13家单位符合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的要求,现将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重组、合并、分立名单(第44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1123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重组、合并、分立名单

 (第44批)

序号

变更

类型

企业名称

资质项

变更  情况

审核

意见

备注

1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启轩建设有限公司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山东美晟雅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2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锦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甘肃金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3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超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山东盛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4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弘旺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山东铭威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继承

5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佳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山东昌隆智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6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安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青岛鸿安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7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卓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注销

同意

区外分立

山东维速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8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瑞霆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注销

同意

区内分立

宁夏富本建设有限公司

继承

9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易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注销

同意

区内分立

宁夏域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10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瑞霆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注销

同意

区内分立

宁夏杰伟建设有限公司

继承

11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瑞霆建设有限公司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继承

同意

区内分立

宁夏安耀建筑有限公司

继承

12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易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

继承

同意

区内分立

宁夏协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13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宁夏鑫久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

注销

同意

区内分立

宁夏龙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继承

(1.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请在本行政许可作出决定之日后7-10日内至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东南侧投资审批服务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资质证书。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注销分立出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并向接收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致函,不再让企业携带转送。如有疑问请咨询:0951-6982630)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