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办发〔2023〕15号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6〕2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0〕11号),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各市、县(区)对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期间获得的国家类试点、示范称号和奖项进行了申报。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申报名单书面征求了自治区文明办、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审核意见。经审核,银川市获得国家海绵城市示范称号,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青铜峡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银川市、石嘴山市获得国家文明城市称号,固原市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银川市、吴忠市获得国家城市体检样本城市称号,石嘴山市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宁夏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吴忠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工程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以上12个国家类试点、示范称号和奖项均符合自治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奖补资金范围,拟奖补资金3200万元(详见附件)。
现将审核结果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nxjs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3月10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市、县(区)申报的国家奖项、试点示范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或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核查。
监督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0951-5030391;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51-5054878。
联系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69号
邮政编码:750001
附件:2023年自治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奖补资金审核统计表
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自治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奖补资金审核统计表
(获奖时间为: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
序号 | 市县 (区)、单位 | 申报奖项(试点)名称 | 获得时间 | 评选单位 | 证明文件 | 拟奖补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银川市 | 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第二批示范城市 | 2022.6.15 |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2年系统化全域推进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评审结果公示》;《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174号) | 300 | |
2 | 银川市 | 国家卫生城市 | 2022.1.26 | 全国爱卫会 | 《全国爱卫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结果的通报》(全爱卫发【2022】1号) | 300 | |
3 | 石嘴山市 | 国家卫生城市 | 2022.1.26 | 全国爱卫会 | 《全国爱卫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结果的通报》(全爱卫发【2022】1号) | 300 | |
4 | 吴忠市 | 国家卫生城市 | 2022.1.26 | 全国爱卫会 | 《全国爱卫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结果的通报》(全爱卫发【2022】1号) | 300 | |
5 | 青铜峡市 | 国家卫生城市 | 2022.1.26 | 全国爱卫会 | 《全国爱卫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结果的通报》(全爱卫发【2022】1号) | 300 | |
6 | 石嘴山 | 国家园林城市(复检) | 2021.9.24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送国家园林城市复核意见的函 | 300 | |
7 | 石嘴山市 | 全国文明城市(复查) | 2022.6.30 | 中央文明委 | 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 | 300 | |
8 | 银川市 | 全国文明城市(复查) | 2022.6.30 | 中央文明委 | 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 | 300 | |
9 | 固原市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 2021.10.12 | 生态环境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47号 | 300 | |
10 | 银川市 | 2022年全国城市体检样本城市 | 2022.7.4 |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2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22】54号) | 200 | |
11 | 吴忠市 | 2022年全国城市体检样本城市 | 2022.7.4 |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2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22】54号) | 200 | |
12 | 宁夏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忠市) |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 2021.12.14 | 中国建筑业 协会 | 关于颁发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决定(建协【2021】52号) | 100 | |
合计 | | | | | 3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