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36号
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审查,批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标准》(DB64/T1871-2023)、《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技术规程》(DB64/T1872-2023)、《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64/T1873-2023)、《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标准》(DB64/T1874-2023)、《抗震宜居农房加固改造及新建技术规程》(DB64/T1875-2023)、《农村住房抗震性能评估导则》(DB64/T1876-2023)、《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64/T1544-2023)等7项标准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以上标准自2023年5月2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64/T1544-2018)同时废止。
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反馈宁夏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