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发〔2022〕68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我厅于2022年3月组织对2021年农村危窑危房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绩效评价重点关注项目的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绩效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偏差原因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将存在问题反馈至对应市县进行优化整改。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下一年度项目预算安排过程中,现公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