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30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重组、合并、分立的公告
〔2023〕154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规定,银川傲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符合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的要求,现将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重组、合并、分立名单(第30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6日
附件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重组、合并、分立名单
(第30批)
序号 | 变更 类型 | 企业名称 | 资质项 | 变更情况 | 审核 意见 | 备注 |
1 |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银川傲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注销 | 同意 | 区外分立 |
山东东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继承 |
2 |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宁夏筑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注销 | 同意 | 区外分立 |
山东圆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 继承 |
3 |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宁夏伟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注销 | 同意 | 区外分立 |
德州筑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继承 |
4 |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银川然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注销 | 同意 | 区外分立 |
山东昊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继承 |
5 |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宁夏帆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注销 | 同意 | 区外分立 |
山东金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继承 |
6 |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宁夏泽福晟通建筑有限公司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注销 | 同意 | 区外分立 |
山东新达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继承 |
7 |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宁夏弘源顺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注销 | 同意 | 区外分立 |
东营亿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继承 |
8 |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曼京(银川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注销 | 同意 | 区外分立 |
济南古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继承 |
9 |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曼京(银川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注销 | 同意 | 区外分立 |
济南御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继承 |
10 |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宁夏策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注销 | 同意 | 区外分立 |
山东北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继承 |
11 |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宁夏晨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注销 | 同意 | 区内分立 |
宁夏安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继承 |
12 |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宁夏卓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注销 | 同意 | 区内分立 |
宁夏熙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继承 |
13 |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宁夏禄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注销 | 同意 | 区内分立 |
银川东惠劳务有限公司 | 继承 |
14 | 企业与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宁夏金慧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 | 注销 | 同意 | 区内分立 |
宁夏铭棠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继承 |
(1.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请在本行政许可作出决定之日后7-10日内至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东南侧投资审批服务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资质证书。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注销分立出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并向接收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致函,不再让企业携带转送。如有疑问请咨询:0951-6982630)
郑 重 声 明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