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2024年第7批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2024〕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认定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20〕41号)等有关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厅审查核准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第7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6日
附件
核准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第7批)
序号 | 申报资质 企业名称 | 工商注册地址 | 申 请 内 容 | 申请 类型 | 审核 意见 |
一、建筑业企业 |
1 | 宁夏鑫禄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首次申请 | 同意 |
2 | 宁夏华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首次申请 | 同意 |
3 | 宁夏华悦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首次申请 | 同意 |
4 | 宁夏万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首次申请 | 同意 |
5 | 宁夏众晶聚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首次申请 | 同意 |
6 | 宁夏普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首次申请 | 同意 |
7 | 宁夏中振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首次申请 | 同意 |
8 | 宁夏轩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首次申请 | 同意 |
9 | 宁夏聚仁电力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首次申请 | 同意 |
10 | 宁夏思翔科技有限公司 | 贺兰县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首次申请 | 同意 |
11 | 宁夏优兴建筑有限公司 | 彭阳县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首次申请 | 同意 |
12 | 宁夏盐环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灵武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升级 | 同意 |
13 | 吴忠市宏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吴忠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升级 | 同意 |
14 | 宁夏长和建设有限公司 | 青铜峡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升级 | 同意 |
15 | 宁夏灵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灵武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升级 | 同意 |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增项 | 同意 |
16 | 宁夏兴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增项 | 同意 |
二、工程监理企业 |
17 | 宁夏兴电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银川市 | 工程监理化工石油工程专业乙级 | 增项 | 同意 |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 |
18 | 宁夏君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房地产开发二级 | 核定 | 同意 |
19 | 正和房地产开发(宁夏)有限公司 | 石嘴山市 | 房地产开发二级 | 核定 | 同意 |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请在本行政许可作出决定之日后7-10日内至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东南侧投资审批服务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资质证书,领取资质证书需携带:1.资质证书领取确认表(见附件);2.除新申请及新核定外,需交回原企业资质证书。如有疑问请咨询:0951-6982630)
郑 重 声 明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