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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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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立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固原市集中供热工程提升环保大气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固原市完善供热专项规划。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能源局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厅指导固原市进一步修订供热专项规划,选择合适的清洁供暖技术路线,统筹热源布局、管网建设等内容,确定近远期清洁供暖规划目标,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确保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和大气污染环境治理同步推进。2019年5月,自治区发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测算上报20192020年采暖型燃煤背压热电联产机组建设规模的通知》要求上报了固原市2×30MW背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项目计划建设2×30MW背压热电联产机组,配套建设2×116MW循环流化床锅炉,建成后供暖面积达1200万平方米,可满足近固原市集中供热增长需求。

二、指导固原市新建热源厂项目固原市新建热源厂项目总投资估算8.79亿元,其中:热源厂锅炉房、环保设备设施及锅炉采购安装等投资估算5.27亿元,占总投资比例59.9%;一级供热管网、蒸气管网投资估算1.80亿元,占总投资比例20.52%;其他费用1.72亿元,占总投资比例19.58%。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2019年完成热源厂锅炉房部分工程建设、2×116MW热水锅炉及环保等配套附属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敷设DN1400—DN1200一级供热管网10公里、DN600蒸气管道2公里,一期供热能力约400万平方米;2020—2021年完成锅炉房续建、4×116MW热水锅炉、1×130t/h蒸气锅炉及环保等配套附属设备设施采购安装,二期建成后供热能力达到1200万平方米。

三、推动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以来,自治区已累计投入资金6491万元用于支持市县集中供热项目。下一步,我将协调自治区财政加大对市县供热项目的补助力度,并积极指导固原市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债券资金和自有财力积极探索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切实补齐固原市集中供热基础设施短板

四、研究制定清洁取暖扶持政策。认真落实清洁取暖规划,加强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供热调研,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当前国家对西北取暖地区要因地制宜采用热电联产扩大清洁取暖的政策措施,以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要求,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该项目纳入自治区项目库或国家项目库协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对固原市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利用项目给予政策扶持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822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0951-504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