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爱迪、李凤兰、马学勤、杨波、杨照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沙坡头区宣和中心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宣和镇是自治区沿黄经济带及中卫市“一带两廊”沿黄生态经济带重要的中心集镇。2014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和《宁夏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安排要求,自治区累计支持沙坡头区建设宣和镇、香山乡、镇罗镇、柔远镇、常乐镇、永康镇、迎水桥镇、兴仁镇等8个美丽小城镇,拨付奖补资金1.2亿元,其中宣和镇于2015年列为自治区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当年拨付奖补资金1500万元,实施了街巷改造、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等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支持实施了沙坡头区宣和镇宣和新村、马滩村、喜沟村等24个美丽村庄项目建设,拨付奖补资金240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包括宣和镇在内的沙坡头区农村人居环境。
2019年,我厅认真落实你们所提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沙坡头区及宣和镇的支持力度。鉴于宣和镇2015年支持实施过美丽小城镇项目,根据《宁夏美丽小城镇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资金不得重复安排”的规定,宣和镇不能再列入美丽小城镇项目给予支持,我厅将包括宣和镇草台村在内的沙坡头区5个村庄列为美丽村庄建设项目,每个支持100万元,共计拨付奖补资金500万元,实施了文化广场改造、巷道硬化、排水管网敷设、道牙更换等一系列基础设施项目。
关于“实施宣和中心集镇公共设施建设工程,新建和完善日处理能力2000方污水处理厂1座”的建议,我厅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密切沟通衔接,在2018年将沙坡头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即宣和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项目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未果的情况下,今年,克服我区项目需求多、资金非常紧张等困难,优先安排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500万元,支持实施沙坡头区第四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基本解决宣和镇及周边区域污水处理问题,大大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关于“启动实施宣和中心集镇南环路东西段道路延伸建设工程”的建议,经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沟通协商,2014年已支持实施东月村至旧营村公路建设项目(即宣和镇南环路),该项目总长5.4公里,建成约4公里多,其中1.4公里的宣和中心集镇南环路东西段道路延伸建设工程因占用基本农田无法审批未实施。建议沙坡头区进一步做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并积极与发改、交通等部门对接,争取后续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实施完成宣和中心集镇南环路东西段道路延伸建设工程。
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入推进特色小城镇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议沙坡头区及宣和镇立足当地实际,充分利用交通、物流、商贸、农副产品等资源优势,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培育壮大优势产业,推进产镇、产村深度融合发展,积极争取申报自治区特色小城镇项目支持,进一步加快宣和镇小城镇建设,辐射带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你们对村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0951-502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