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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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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国、谢俊杰、张素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美丽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宁党厅字〔201415号),启动以“规划引领、农房改造、收入倍增、基础配套、环境整治、生态建设、服务提升、文明创建”“八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美丽乡村建设,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奖补资金,支持建设20个美丽小城镇;安排1亿元奖补资金,建设100个美丽村庄。2017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启动自治区第一批10个特色小镇培育建设,每个每年给予200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三年。截止2018年底,自治区财政累计奖补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资金27.3亿元,支持建设美丽小城镇112个、美丽村庄588个,培育特色小镇12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过百亿,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乡村面貌。其中,支持石嘴山市建设美丽小城镇11个、美丽村庄80个、特色小镇2个,累计奖补资金3.4亿余元。建成了惠农区红果子镇、大武口区龙泉村等一批特色鲜明、产业突出、美丽宜居的示范镇、示范村。  

2019年,按照代表的建议,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协调整合各方资源投入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提升乡村建设发展质量和层次。

一、加强统筹协调,高起点筹划年度工作任务计划

年初,我厅经组织各地申报,会同自然资源厅并商财政厅、农业农村厅,邀请规划设计、工程造价等方面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县(市、区)申报的美丽小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进行了逐一评审,筛选确定了20个美丽小城镇、138个美丽村庄项目建设计划(后续根据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及建设投资、进度等综合评价,择优选取100个村庄列入2019年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自治区财政奖补范围),并经书面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下达了2019年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其中石嘴山市下达美丽小城镇2个、美丽村庄25个。同时,下发《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和禁止建设项目清单》,明确杜绝以城市规划建设方式及城市纯景观绿化方式建设绿化乡村,杜绝过度硬化铺装、大拆大建等破坏自然风貌和肌理的行为,杜绝单纯的“粉墙刷白、穿衣戴帽”等形象工程,切实保护和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提升乡村文化内涵,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层次和质量。先后派驻农村危窑危房改造技术指导组、西部大学生美丽乡村建设志愿服务队,深入项目一线,指导参与建设管理,指导县(市、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营,为美丽乡村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程

为推进项目进展,确保实施效果,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及时拨付兑现奖补资金。4月中旬,预先拨付美丽小城镇奖补资金2亿元、特色小镇奖补资金1.5亿元,其中,石嘴山市预拨美丽小城镇奖补资金2000万元,特色小镇奖补资金3000万元,剩余资金待考核验收完成后拨付,目前正积极与自治区财政沟通协调兑现拨付美丽村庄奖补资金。指导县(市、区)按照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积极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程。截至8月底,危窑危房改造开工28470户,竣工26862户,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4亿元;开工建设美丽小城镇14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9亿元;开工建设美丽村庄117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开工建设特色小镇12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9亿元。

三、推进垃圾治理,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认真贯彻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部署和要求,在实地调研、与乡村组织和村民面对面交流、外省考察学习、专家论证的基础上,与自治区党委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十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实行农村生活垃圾“两次六分、四级联动”治理模式,明确了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治理体系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政策措施、组织保障等。按照新的治理模式,高质量组织22个县(市、区)修订完善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逐一进行技术审查。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先行先试,统筹实施污水治理及公厕和户用厕所改造项目,建立运营维护管理长效机制。与农业农村厅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组织各市、县(区)打好“五清”攻坚战,集中力量整治包括垃圾治理在内的环境卫生,筑牢美丽乡村建设基础。目前,石嘴山市两区一县已完成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惠农区垃圾分类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质量。围绕《宁夏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宁党厅字〔201415号)明确的2020年全区所有乡镇、90%规划村庄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以及《宁夏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确定的分类推进“提升集聚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合并类”村庄建设的要求和到2020年“每个县建成美丽村庄50个以上”的目标,继续加大对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支持力度。完成首批特色小(城)镇培育创建评估,报请自治区政府批准启动第二批小(城)镇培育创建。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的同时推进农村抗震宜居农房建设,建立以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同时,我们将继续积极支持石嘴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对符合美丽乡村、特色小(城)镇、抗震宜居农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奖补政策的乡村给予大力支持,加快推进石嘴山市城乡融合发展,带动和促进乡村振兴。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917

 

 

 

联系单位及电话:村镇建设处    0951-502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