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宁建函〔2021〕277号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34号建议答复的函
马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老旧小区住宅使用功能 大力推进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成为居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自2019年起,我厅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全区各地立足实际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截至目前,共加装电梯290部,有效解决了群众上下楼的难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出台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为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我厅于2015年12月联合自治区财政厅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并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明确“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以下简称双三分之二)同意,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2021年,我厅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等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各地积极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二、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指导银川市出台《银川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实施原则、部门职责分工、资金筹集、实施主体、实施步骤和流程、使用管理及维护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按照“业主主导、政府指导、简化手续、稳妥推进”原则,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紧密配合,由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银川市三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街道社区加大基层调节作用,指导和帮助有加装意愿的业主开展加装电梯工作。
三、多措并举保障加装电梯质量效率。指导各地采取开展绿化通道、严把安装质量、做好日常维护等措施,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一是开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安装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等网上办理绿色通道。宁夏特检院成立了专门的监督检验小组,优先安排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监督检验。二是把好电梯安装质量关。监督检验机构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认真落实电梯安装监督检验的技术把关责任,切实提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质量安全。三是指导业主做好使用管理和日常维保。各级监管部门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积极指导业主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确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落实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企业,认真履行电梯安全管理各项法定权利义务。四是落实加装电梯的应急救援。及时将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纳入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确保电梯发生困人等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处置及时有效。五是大力宣传电梯安全常识。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制宣传和“七进”活动,重点实施电梯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普及电梯安全使用常识,提高乘梯人员的安全和防范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住宅使用功能,积极推进加装电梯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多元筹集资金。我厅将积极对接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在已争取到的中央补助资金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项目支持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同时,引导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建立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机制,通过中央财政补一点、地方财政配一点、税收减一点、产权单位投一点、市场化运作筹一点、居民拿一点等“六个一点”的方式,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改变长期以来基本依靠财政投入的单一资金来源模式,逐步形成可持续的投入机制。
二、做好群众工作。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在加装电梯前期摸底、方案设计、改造实施、验收评价、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征求居民意愿,做到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有效激发小区居民参与改造的热情,力争实现改造项目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三、强化质量管理。将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安全纳入政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对加装电梯项目进度、资金落实、施工质量、改造标准、建设程序等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加装电梯项目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责任。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0951—5025593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