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宁建函〔2024〕599号
刘晓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小区管网共筑美好生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造小区管网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路径,是我区实施城市更新的重要抓手和途径,在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的同时,还有助于构建和谐社区、提升城市良好形象,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区改造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印发《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指导各地准确把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条衡量标准。出台《自治区省级领导包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包抓方案》,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经和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王立两位省级领导包抓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大改造工作力度。编制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科学指导和有序推进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污水管网改造进展情况
十四五以来,全区老旧小区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排水防涝项目建设,“四类管线”改造等,严格执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9)》等国家设计规范,对老旧小区使用PVC、钢筋混凝土等材质污水管道老化严重、破损渗漏管网,更换为钢丝网骨架排水管、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PE给水管等,新型管道正常使用寿命均可达到25年以上。完成污水管网更新改造354公里,完成投资16.41亿元。今年获批超长期国债资金23.75亿元,其中涉及排水防涝项目43个、15.62亿元,计划改造污水管道324公里。2024年,实现雨污分流的老旧小区40个,实施污水改造的老旧小区82个,目前改造排水管网2.05公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全区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打好“十四五”收官战。及早安排2025年改造工作,提前谋划好“十五五”工作。
(一)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建议。坚持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自上而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改造方案公开、群众参与和诉求表达等相关机制。对居民关注密切、改造意愿强烈的诉求,充分做好意见建议收集梳理,认真研究改造方案,通过吹风会、座谈会等形式反复沟通对接,平衡各方利益诉求,争取大多数居民理解和支持。重点研究解决突出诉求和安全隐患问题小区。
(二)积极主动多元筹集资金。通过中央财政补一点、地方财政配一点、税收减一点、产权单位投一点、市场化运作筹一点、居民拿一点“六个一点”的方式,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形成可持续的投入机制。鼓励社会企业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加强政府与企业合作,采取多元方式吸引企业、个人、集体多方融资、集资,积极参与到老旧小区社区养老、托幼、文体等公共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中来。
(三)建立健全改造管理机制。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由碎片化改造向区域化改造转变。鼓励相近或相连老旧小区通过拆除围墙等障碍物、整合共享公共资源,完善服务配套设施,形成组团、成片式物业管理规模,后续统一运营管理。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成立党组织、业委会,在改造中社区工作人员与小区居民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有效激发小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热情,使小区居民由“局外人”变成“主人翁”,谱写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
感谢您对关于改造小区管网共筑美好生活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李成杰,联系电话:0951-502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