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党发〔2020〕1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宁组干〔2019〕553号文件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2019年第35次会议研究决定:
杨文平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处长,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职务;
李军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划财务处处长,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职务;
马楠柯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杨军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刘军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处长,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张沁元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二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李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杨文平、李军、马楠柯、杨军、刘军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9年12月30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