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国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4日 10:39:09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宁建党发〔2021〕18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岳国军等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2021年第5次会议研究决定: 岳国军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 刘新晖任自治区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副主任。 以上2名试用期满的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