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党发〔2024〕23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经2024年4月2日厅党组第8次会议研究,决定:
薛宝忠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处长;
李建安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与环境监督管理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万雄兵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与环境监督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杨丽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与环境监督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薛宝忠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