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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鸣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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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党发〔202447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2482日厅党组第20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鸣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曹锋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王晶杰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

免去田刚同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职务。

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李鸣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482日起计算;王晶杰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