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党发〔2024〕47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经2024年8月2日厅党组第20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鸣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曹锋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王晶杰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
免去田刚同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职务。
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李鸣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4年8月2日起计算;王晶杰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