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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若曦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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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党发〔202465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241028日厅党组第30次会议研究,决定:

张若曦同志任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综合科科长;

哈默冉同志任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综合科科长;

范淑萍同志晋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监督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监督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张若曦、哈默冉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