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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乔静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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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党发〔202531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乔静等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2025721日厅党组第16次会议研究,决定:

乔静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处长;

杨淑萍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处长;

杨夏云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与环境监督管理处处长;

马沛贤同志任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

陈谙杰同志任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主任;

李晶同志任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中心主任;

王万俊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处副处长;

姚江同志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与环境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572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