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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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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办法》政策解读

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引导建筑业企业树立精品工程意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党办〔2019〕103号)以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在深入调研、充分沟通、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问:为什么要恢复“西夏杯”优质工程?

西夏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西夏杯”)是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最高标准,也是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前提条件。“西夏杯”评选工作始于1997年,每年评选一次,评选范围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选活动以“标准高、质量优、信誉好”获得建筑行业和社会广泛关注和认同。201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提出精简评比表彰的要求,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拟取消“西夏杯”优质工程评选,2020年至2021年,我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评选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对企业影响较大。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大力支持下,经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反复沟通,决定恢复“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工作,由我厅牵头,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水利厅对“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办法进行修订,将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纳入“西夏杯”优质工程评选范畴。在先后征求相关厅局以及各市、县(区)、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并经合法性审查基础上,于2022822日正式印发《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 优质工程认定办法的通知》(宁建规发20225)。

问:哪些项目可以参加“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

西夏杯”优质工程每年认定一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共同认定。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房屋建筑及市政、交通、水利新(扩)建工程可参与认定,其中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认定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交通工程认定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水利工程认定由自治区水利厅负责。对质量优异和社会效益突出的西夏杯优质工程,可作为推荐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备选工程。

:“西夏杯”优质工程怎么申报?

凡符合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建设工程,主要承建单位可自愿申报,申报资料经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办法》对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除一般申报条件外,主要强调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推行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等或采用BIM技术应用、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同等条件优先予以认定。对于大(中)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完成工作量均在20%以上,可共同申报“西夏杯”优质工程。

问:获得“西夏杯”优质工程有什么奖励?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获得“西夏杯”优质工程的获奖项目和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向承建单位授予奖杯,向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颁发认定证书,并在媒体上公布。各有关单位应当对获得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的企业给予必要的奖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在行业信用体系中对各方责任主体计入良好业绩,给予加分;在资质升级增项、开拓市场和承揽工程等方面给予一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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