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2015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
2015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目标:以全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质量安全年”为契机,围绕质量安全年八大专项行动要求,以工程质量治理为主线,以建筑安全生产为底线,以技术进步为支撑,突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规范廉洁依法从政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渐入新常态。
一、强化完善监管机制,保障质量安全形势稳定。一是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建立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和信息档案三项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承诺书、竣工永久性标牌制度,监理月报制、主体工程回弹检测制度、监督落实工程预验收制度,直管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稳定。三是建立违法违规行为社会投诉受理和定期通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网址、邮箱等投诉方式,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集中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二、强化五方主体监督管理,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全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监管,落实工程建设结构安全、抗震设防、建筑节能及功能质量的专项措施和制度,提升建筑设计水平。二是结合“安全月”、“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认真检查建设单位前期手续办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单位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监理企业资质及其人员资格动态监管,规范监理执业人员从业行为。三是在继续推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基础上,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将重大危险源、架体防护和临边防护作为每次综合检查和各类执法检查的重点,并结合每年暑期汛期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开展深基坑、模板支撑、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防坍塌专项行动,确保2015年实现事故控制目标。
三、强化工程质量技术检测,夯实质量安全基础。一是制定质量检测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质量专项治理动态核查,采取延伸检查和差别化管理的方法,抓住重点监控对象,增加巡查频次。二是年内将全区检测机构和商混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宁夏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建立网上监控、二维码使用月通报制度,并纳入市、县质安机构年度考核。三是开展施工现场材料见证取样送检专项检查,年内通报或移送稽查中心5起以上见证取样送检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见证取样送检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适时开展两次以上检测机构、商混企业实验室实验能力验证比对工作,严格核实各检测机构的检测试验能力。
四、强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队伍良好形象。牢固树立抓好党建促业务的理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关于违反八项规定和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文件和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站内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树立“文明监督”、“阳光监督”、“廉洁监督”的良好形象。
宁夏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5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
根据住建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紧紧围绕“十项任务、六大工程、五项保障”,以加快推进宁夏新型城镇化为目标,深入实施规划引领工程,以高质量完成编研中心工作任务为出发点,明确工作重点,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政策理论和业务学习、明确工作思路
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度解读《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系统学习掌握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为实施规划编制和研究等工作打牢基础。
二、主要开展工作
1、完成美丽小城镇、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审查。今年,我中心将会同规划处和村镇处负责20个美丽小城镇、100个美丽乡村规划编制、指导和规划审查工作。
2、完成《宁夏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在《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框架下,编制完成《宁夏村庄布局规划》,为全区优化村庄布局、美丽村庄建设和旧村整治提供科学依据。
3、修订《宁夏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村镇建设规划的政策、理念和方法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及时更新完善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标准。
4、配合规划处制定《宁夏城市设计导则》,规范城市设计编制,指导各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5、以《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为统领,会同规划处积极开展我区城乡规划设计重点课题研究工作,为上级领导在规划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同时,积极做好宁夏银川规划展览馆布展工作。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完善中心党建制度,讲党性,守规矩,坚决执行厅党组的决定。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责任,坚守规划编制审查质量和干部廉洁从政两个底线。完善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为中心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分工。我中心制定重点工作任务责任表,倒排时间,早谋划、早准备、早动手,细化分解每一项工作,明确责任科室,确定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加强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我中心已制定学习方案,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人守一套城乡规划编制审查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同时,结合每周一学习会,中心领导、工作人员轮流讲课,讲理论、讲法律、讲规范,扎扎实实打好工作基础,提高业务能力。
3、完善规划审查机制,提升规划审查质量。为顺利完成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的规划审查,我中心进一步完善规划审查办法,建立村庄规划审查流程,提高审查质量。
4、严格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我中心建立并完善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党建制度、考勤制度、效能考核制度、绩效工资发放制度等,为开展具体业务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各位领导,作为编研中心的负责人,我承诺,在今年工作中将以身作则,带头讲党性、守规矩,紧紧围绕2015年住建厅工作要点,带领我中心全体人员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努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宁夏建设稽查中心2015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
今年,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将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总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以建设稽查中心为载体,实施两项稽查,健全三项制度,建立“一库一平台”的行政执法体系,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执法保障。
一、做好八项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重点工作稽查执法。以保障推进“六大工程”和“十项任务”为主线,会同厅机关处室制定《2015年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开展重点领域稽查执法,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跟踪落实,保障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深化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建立规划督察员制度,在全区实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严肃查处未批先建、侵占破坏公共绿地、河湖水系、历史街区和基础设施等违法违规案件,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三是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坚持依法行政,从严稽查。对上级批转、投诉举报、执法检查和其它单位移交等各类案件及时立案查处,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
四是规范案件投诉举报受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畅通案件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受理查处群众举报案件。
五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执法。配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两场联动”,全面落实五方主体责任,依法查处涉及工程质量安全、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案件。
六是规范实施行政处罚。细化完善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健全稽查执法集体研判、警示约谈和纠纷调解等相关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标准文书,推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七是加强对市县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指导市县建设稽查执法机构建设,构建区、市、县三级稽查执法体系。积极探索实施综合稽查执法,促进稽查执法和市场监管的有机结合。
八是加强稽查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规学习和执法培训,强化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培养执法典型,发挥带动辐射效应,打造一支觉悟高、业务精、服务好的稽查执法队伍。
二、完成以上工作将采取的措施
一是严格案件查办程序。严格落实案件受理、取证、立案、审理、处罚、执行和反馈等程序,形成案件查办闭合回路。每季度进行一次案件梳理,对到期未结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是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高度关注度的、各级领导批示的、在当地影响较大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件,严肃追责,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协调联动闭合管理。发挥业务处室管市场、稽查执法集中行政处罚的职能,积极与系统内处室、站办、属地内外协调,上下配合,形成闭合管理,打造建设执法的“利刃”和“铁拳”。
四是推动行政处罚与诚信平台并轨运行。与厅机关建管、房地产等业务处室联动,将行政处罚与诚信管理并轨运行,记录违法违规不良信息,做到一处受罚,处处受制。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坚决贯彻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规定不能为的行政执法原则,认真落实稽查执法“五个严禁”,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和权威。
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2015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
按照厅党组的安排,我就抓好2015年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做如下表态发言,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2015年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监督与加强服务并重,有效深化建筑业改革。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住建厅“六大工程”建设,实现招投标工作由管理向服务转变,由日常监督向督导规范延伸。着力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三个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队伍、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招投标监管人员专业水平、职业操守,实现依法监管、守法经营和依法履职的目标。二是以提升招投标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大“三个办法”的贯彻落实力度。重点突出加大对国有投资监管,放开非公投资限制,由业主自行决定发包,推行企业按资质等级“分灶吃饭”政策,招标代理机构承揽业务实行比选等新规定,加大宣传力度,妥善解决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引导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三是完善“制度+科技”模式,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健全完善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统一监管程序,实现监督网络规范化,大力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和招标人《廉洁招标承诺书》、投标人《廉洁投标告知书》和标前要件审查的“两书一查”制度。以工程质量两年治理活动为契机,抓好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资质挂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从业行为。细化评标细则,实行商务标、技术标、诚信标相分离,技术标实行“暗标”评审;诚信标依托建管诚信平台,以企业信用等级确定诚信标得分,更加有效的预防专家评委打人情分、极端分和裁量不公的问题。五是改进招投标监管方式,推动招投标职能转变。实行招投标活动属地化管理,实现招投标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探索开展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分片蹲点督导制度,推行在一线发现问题,一线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法,为招标人、投标人及代理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六是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确保监管工作务实清廉。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主体、“一岗双责”、“八项规定”、“三重一大”、“五不直接分管”等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人、办好事,做到警钟长鸣。
2015年目标任务已经确定,我们将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团结一心、鼓足干劲,以壮士断腕、抓铁留痕的决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紧扣目标、狠下决心,迎难而上,落实、落实、再落实,为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
宁夏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2015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
2015年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要紧紧围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要点和目标任务, 以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升建筑节能水平为主线,积极适应我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建筑科技进步与创新、建筑产业转型与升级的总体要求,强化目标管理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我代表中心,作如下承诺。
一、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一是认真贯彻和落实《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二是制定《宁夏建设领域生产示范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加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新型墙材生产示范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和统筹作用;三是制定《宁夏绿色建材评价办法》,完成《2015年宁夏绿色建材推广目录》征集、评价和发布工作;四是全面推进住宅性能认定工作。重点对固原市以及青铜峡、中宁、平罗、盐池等条件较好的县(市)推行住宅性能认定制度,督促市县(区)政府将保障性住房纳入性能认定范围;五是以评选“广厦奖”、“宁厦杯”为契机,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积极推进全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施行一次性装修到位,指导、支持和推进恒大集团、吴忠民族地产等商品住宅项目实施全装修示范工程。
二、加强建筑节能工作。一是全面实施居住建筑节能65%标准,重点做好固原地区及部分县市节能标准的培训和实施,加强建筑节能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现全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比率达95%以上。二是加大银川地区75%节能标准试点力度,加快推进《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5%)》编制工作;三是严格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管理,扎实做好“禁实、限粘”工作,全面推动新型墙体材料产能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新型墙材产量达34.5亿块标砖,应用比例达86%以上。四是编制完成《宁夏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 “十三五”发展规划》,全年新型墙材、建筑节能实现节约标准煤37万吨。
三、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一是制定《加快推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加大远大可建、VST等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技术引进和产业化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开展以政府投资工程为主的建筑产业化试点示范;二是研究制定自治区《建筑产业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建筑产业化基地评价认定标准》,重点支持装配式构建、部件的发展,培育宁夏建工集团“钢筋专业加工”、宁夏银晨集团“太阳能集热设备” 2个自治区级建筑产业化基地;三是组织成立自治区建筑产业化专家委员会,开展建筑产业化技术培训和交流,推进建筑产业化标准体系的建设,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进步和创新。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二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三重一大”制度、“五不分管”规定,加强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监管,严格防控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坚守工程质量安全、干部廉洁从政“两个底线”。三是努力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深化“四风”整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5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
2015年造价管理站工作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厘清政府监管责任边界,做好计价依据制定、政策引导和执法检查工作,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促进企业诚信经营。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造价管理改革任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出台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二是做好定额编制及调整工作。推进人工费市场化与定额人工费动态调整机制,启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及时编制发布我区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补充定额及新材料、新设备的价格信息。
三是创新造价技术指导服务体系。搭建新的“宁夏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平台,整合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系统和人员、咨询项目管理系统资源,开展典型建筑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征集及工程造价指标测算发布工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四是强化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监管。开展工程造价软件执行计价依据的符合性审核,做好合同备案、招标控制价备查工作,适时推行竣工结算备案制度,继续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专项检查和咨询成果文件评优活动,强化外省进宁造价分支机构管理,打击资质挂靠、不执行计价依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推进造价咨询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诚信评价办法,制定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不良行为的采集办法,及时将良好及不良行为录入信用平台并予以公开,引导企业和人员自觉规范从业行为。
六是做好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开展造价行业岗位技能竞赛和优秀造价论文竞选活动,创建行业协会、造价咨询企业、高等院校“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我区造价行业的推广应用。
重点工作已经明确,我今天郑重承诺:2015年,我们将通过采取以下五项保障措施,竭尽全力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实现。一是加强领导,确保改革任务稳步推进。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制订我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于2015年3月底之前下发实施。二是简政放权,减少对市场决定造价的干扰。改革施工企业取费类别资质年审和工程类别核定制度,制定出台配套改革措施,保证市场计价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简化招标控制价备查手续,将定价权交给招投标主体。三是强化执法,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加大对市场计价活动的稽查执法力度,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净化市场风气。四是转变理念,进一步提升行政监管效能。按照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行政监管权威,引导市场发挥自身调节作用,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五是持之以恒,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五不分管”、“三重一大”等制度,坚守工程质量安全、干部廉洁从政“两个底线”。
宁夏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2015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
2015年,注册中心将紧紧围绕厅党组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服务建筑业为本,以服务建筑从业人员为本,简化执业资格注册审批程序,优化劳保基金拨付流程,规范化内部管理,依法行政,创新服务,奋力开创注册中心工作新局面。
工作目标:
一是全区新增各类建筑执业注册人员1000人,增长8%以上;二是开展各类建筑执业资格注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5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三是健全完善建筑执业注册人员数据库,试行执业行为信用等级标准评价制度;四是劳动保险费拨付覆盖面达到80%;五是探索建立建筑产业化发展基金。
工作措施:
(一)加强注册管理,提高注册人员执业水平。一是简化注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实行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批效率,使注册审批时限由4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提高各类注册人员的注册率,2015年底全区各类注册人员达到1.29万人。二是加强注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鼓励引导建筑企业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加大考前培训力度,提高考试通过率,切实解决“会干不会考”的问题,不断壮大执业师队伍。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对一、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三是加大执业行为动态监管力度。制定《宁夏建设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对各类执业注册人员实行计分周期扣分管理制度,对存在挂靠、伪造、脱岗、不履职等不良行为的注册执业人员扣除相应分值。建立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机制,全面实施注册执业人员签字签章制度,严肃查处注册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人证分离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注册人员执业行为的动态监管、精准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四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执业资格注册人员质量终身负责制,完善全区建设执业注册人员数据库,建立执业注册人员诚信档案,实现与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各环节的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执业行为的动态管理。完善建设注册执业人员评价体系、标准和评价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执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二)创新劳动保险费管理,保障建筑业企业合法权益。一是优化劳动保险费拨付流程。简化拨付程序,缩短拨付时限,实现应拨尽拨。拓宽劳动保险费拨付范围,扩大劳动保险费覆盖面。二是强化劳动保险费监管。加强对各市县劳动保险费统筹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健全劳动保险费拨付集体研究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三是探索建立建筑产业化发展基金。积极主动适应建筑行业发展改革的需要,开展建筑产业化发展基金的调研论证,从根本上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 “三重一大”、“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庸、懒、散、软、拖”行为的问责力度,追究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提高制度执行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落实“两个责任”,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做到既要干事,又要干净。
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5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5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以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按照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厅工作要点和中心实际,我中心确定的2015年度主要目标任务是:实现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13亿元,力争13.5 亿元;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6亿元,力争6.5亿元,个人贷款率保持在75%以上,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2‰以内;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达到1.3%以上。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我中心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今年中心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外网服务功能开发、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内网管理系统建设和12329服务热线升级等。其中,外网服务功能争取年内开通,届时,缴存职工就可在网上完成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的申报和初审。新的业务系统是严格按照住建部制定的《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力争下半年上线运行,其中的一个重要亮点是,能够实现与银行的数据直连,及时支付到帐,实时结算数据。内网管理系统是我中心实现无纸化办公和信息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正在测试和完善当中。12329服务热线功能完善和短信平台建设也在有序推进当中,有望在年内完成。
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管理。2014年,我中心在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中,狠抓制度建设及制度管理,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修订、出台各类制度16项。2015年的工作重点就是抓好制度落实,形成长效机制,以不断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根据住房公积金发展需要,继续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包括档案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去年我中心修订出台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规范》,近期又对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进行了规范,印制了《手册》,下一步还要对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并抓好落实,切实保障资金运行安全。
三是持续加大教育管理力度。继续实施学习、教育、培训“三个计划”,创新活动载体,改进方式方法,定期组织开展;继续实施“四个一本”措施,定期检查考核,并对优秀者纳入“一事一奖”,进行鼓励和引导;组织开展“四比四看四提升”竞赛活动,从工作、学习、技能和廉政等方面进行评比,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争先创优的主动性;推行“轻松工作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文体娱乐主题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引导和激发工作热情,培养良好的执行力,为建设“三个中心”筑牢根基。
四是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可能在年内出台。应早做打算、提前准备。新《条例》出台后,将借助报刊、电视、网络、微博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广场集中宣传、拍摄宣传片和开展上门服务、专题讲座等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
五是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继续组织开展“五有一好”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立足实际,着力加强服务型中心建设,以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惠民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推动住房资金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宁夏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2015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
2015年,我办将认真落实十八大提出的“着力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的根本要求,紧紧围绕厅党组中心工作,以重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绿色建筑、低碳生态规划、建筑产业化等领域中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若干规定》和住建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做到依法办事、令行禁止。
2.健全和完善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法规体系,配合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厅政策法规处,力争上半年将《工程建设标准管理规定》,提交自治区政府审议。
3.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全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强化监督建设过程中,执行废止标准、降低采用标准、违反强制性标准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4.积极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修订项目计划》的征集申报和论证工作,于4月初完成报批工作。
5.重点推进绿色建筑、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新型工业化建筑体系与“四新”技术应用等领域中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的研究编制工作。于11月底前组织完成《农村建筑节能技术导则》、《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构造》等2~4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
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意见》,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地方标准体系研究工作,重点
做好城市管理、养老设施等领域的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研究和编制组织工作。
7.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现场标准员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设置标准员岗位的前期准备工作。
8.紧紧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意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及《宁夏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等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课题调研工作。
9.根据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培训管理办法》,积极与相关单位、协会对接,规范和加强我区工程建设标准培训工作,提高工程技术人员标准化素质和水平。
10.组织专家对企业编制标准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会同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做好建设领域企业标准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11.加快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发布交流工作。
至此,我郑重承诺: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不辱使命,不负重望,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厅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为开创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