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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聘任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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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评价作用,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面向全区选聘住建领域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人数

两代表一委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代表,群团组织工作人员代表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物业公司等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市民代表等,共计10人。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

(二)了解、熟悉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有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分析问题能力;

(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联系群众,有较强的责任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认真履行监督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年龄在30岁至65岁之间。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2118:00止。

四、聘期

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聘期为每届二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

五、政务公开监督员职责

(一)监督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及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二)监督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等公开情况;

(三)监督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四)监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五)监督公开渠道是否畅通,申请公开事项是否按要求答复。

六、政务公开监督员权利

(一)住房城乡建设厅及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明查暗访;

(二)参加住建系统政务公开有关会议;

(三)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参与住建系统政务公开考核评议。

七、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义务

(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对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

()向公众宣传有关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规定及成效;

()每年提交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八、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名单公示、正式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填写《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报名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nxjst.gov.cn/),填报完毕后发送电子邮件至nx5065235@163.com

(二)资格审核。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人员范围。资格审核时,报名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

2.所在社区、企业或单位盖章后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报名表》1;

3.本人近期1底免冠照片2张。

审核资料可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或邮寄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西街69号,邮编:750011)

(三)名单公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正式聘任。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人选,上报厅党组审定后,颁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聘任书》,并向社会公告。

咨询电话:0951—5010515   0951-5014298


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

     报名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族


照 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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