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绿色建筑
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4/T954-2014)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完成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审定并公示,同意银川·中房玺云台小区(南区)项目3#、4#、8#、11#、12#、18#-20#、23#、26#、27#楼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银川·中房玺云台小区(南区)项目7号楼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银川中房·东城人家二期、三期住宅项目 9#-11#、16#、21#、26#-29#、33#-38#、41#-44#、61#-71#楼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世茂银川.珺悦府6#、7#、14#-22#楼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现予公布。
附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