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城)发〔2022〕13号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管理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要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措施”,切实履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管责任,压紧压实经营单位和企业主体责任,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要认真落实《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对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加大对城市供排水、道路、桥梁、地下管线管廊、公园绿地、污水垃圾处理等运行过程的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城市易涝点查找排水防涝薄弱环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全面排查2021—2022供热期采暖设施设备故障隐患,彻底整改供热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
三、做好统筹兼顾,确保安全发展
各地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三项工作的有机关系,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同时,认真谋划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严防施工过程和运行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城市公园、游园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健康码和行程卡,确保施工人员和游园者全程佩戴口罩,游园过程要做到人员不聚集、不扎堆,不随地吐痰。
四、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工作
各地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值班备勤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值守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市政行业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强联训联演,严防死守,确保发生事故和遇有险时情迅速响应、科学指挥、高效处置。要加强事故信息核实报送,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
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