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科)发〔2023〕13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民用建筑能耗情况,加快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要求开展统计,统计调查范围及内容依据《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附件1)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106个城市统计要求(附件2)开展。各地级市(含宁东)统筹负责本地区各县(市、区)数据上报,统计范围主要包括城镇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重点城市的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
统计数量分配如下:
1.国家机关办公建筑(≥3000平方米):全部统计。
2.大型公共建筑(>20000平方米):全部统计。
3.居住建筑:银川市不少于540栋、石嘴山市不少于140栋、吴忠市不少于220栋、固原市不少于140栋、中卫市不少于140栋。
4.中小型公共建筑:银川市不少于350栋、石嘴山市不少于150栋、吴忠市不少于150栋、固原市不少于150栋、中卫市不少于150栋。
5.单机供热能力7兆瓦规模以下集中供热锅炉、热电厂:全部统计。
6.单机供热能力7兆瓦规模以下集中供热锅炉、热电厂:银川市不少于50个、石嘴山市不少于10个、吴忠市不少于20个、固原市不少于20个、中卫市不少于10个。
7.绿色建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已竣工的新建建筑全部统计。
8.行政村居住建筑:每个市不少于10个行政村。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需于2023年7月2日前报送统计报表和统计报告。年度统计表报通过专报平台(http://jznh.mohurd.gov.cn)报送,统计报告盖章版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kbc5041177@163.com)。
三、统计工作培训安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过视频直播形式开展全国统计调查培训,培训会议于2023年6月2日上午9:00—11:30召开,会议直播网址http://metting.tencent.com/live/14477619250007389701。各单位负责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会,具体名单于5月31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kbc5041177@163.com)。

为统计参会人员,保证培训质量,各单位分管领导及统计人员自行扫码加入统计工作微信群。若群二维码过期可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号,由工作人员添加进群。培训会议相关事宜、账号分配及有关资料在群内发布。
四、统计调查工作要求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审核,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厅:马乐0951—5041177,18295108110
业务咨询:张靖梓13895388858
王涛18795001974
技术服务:010—58934942
附件:1.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